山东省政府采购新闻发布会详情

29.09.2014  20:15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9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同志介绍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相关内容已经被《中国财经报》、《大众日报》、《人民权利报》、《联合日报》、《济南日报》、《齐鲁晚报》、《济南时报》、《生活日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山东新闻联播、新华网、中国新闻网、凤凰网、大众网、新浪网、网易网、新民网、上海热线,等各类媒体转载报道84篇次。

新闻发布会详情:

      [2014-9-24  10:00:35]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1998年,我省确定开展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十多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由弱到强,现在迈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今天,我们邀请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先生,向各位介绍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近期的工作成效,以及今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下面,请陈祥志先生介绍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有关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14-9-24  10:02:01]陈祥志: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省财政事业的各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代表省财政厅,向各位通报一下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

  [2014-9-24  10:02:34]陈祥志:一、发展状况。多年来,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部的正确指导下,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开创新的局面。(一)政府采购蓬勃发展,规模绩效实现双突破。自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额5728.3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其中,2013年达到1248.91亿元,是2002年的23倍,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三位;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相当于当年全省财政支出的21.1%,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今年1-8月份,仅省本级就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30.45亿元,同比增加23.61亿元,增长22.1%。十多年来,全省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65.89亿元,相当于2004年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其中,2013年全省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61.59亿元,是2002年的14倍。今年1-8月份,省本级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6.51亿元,同比增长21.6%,节约资金5.71亿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3.08亿元。可以说是年年都有新突破,年年都有新发展。

  [2014-9-24  10:03:11]陈祥志:(二)倾力支持民生建设,采购范围广泛覆盖。十多年来,政府采购范围快速扩大,由最初的办公用品拓展到农用机械、防汛救灾物资、医疗器械、维修保障服务、金融服务、市政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覆盖了政府活动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工程类政府采购快速发展,2013年达到875.43亿元,占当年政府采购总额的比重达到70.1%,比2002年的20.9亿元增长了40多倍。同时,民生类政府采购项目日益增多,如中小学免费教材、农家书屋、良种补贴等,成为政府采购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新着力点。2013年,省级采购小麦良种和义务教科书项目30.04亿元,占省级政府采购完成项目的23.1%,直接节约资金4.86亿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凸显。

  [2014-9-24  10:05:23]陈祥志:(三)助力增长方式转变,采购功能不断强化。政府采购不仅注重采购过程,更需要通过采购结果发挥财政资金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在国外,政府采购已成为等同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手段;在我国,随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不断拓展,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也日益突出。2013年全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09.88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9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同时,从严控制进口产品采购,保护本国企业市场份额。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积极创造条件。2011年以来,我省相继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中小微企业获得信用担保3.17亿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8.19亿元。同时,作为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通过信息公开、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专家客观公正评审,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2014-9-24  10:06:45]陈祥志:(四)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依法采购深入人心。各级财政部门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办法,形成了覆盖政府采购各环节的制度体系。特别是近五年来,省市财政部门制定出台制度办法达200余项。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成为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10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创新了评审专家管理机制。2011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代理机构考核、不良行为通报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办法,都走在全国前列,为规范采购执业行为、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2012年制定出台《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国省道养护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范采购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采购人管理制度。尤其是2013年,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2号),成为我省第一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政府规章。

  [2014-9-24  10:07:44]陈祥志:(五)体制改革逐步深化,采购队伍发展壮大。我省政府采购自1998年起步,最初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采购并实施监督管理,2004年实现“管采分离”,具体由省财政厅负责政府采购监管,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社会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执行。截至目前,我省共有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390多家,从业人员8300多人,评审专家13000多人,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4-9-24  10:09:09]陈祥志:二、创新措施。长期以来,政府采购更多强调源头防腐、节约资金和过程控制,对于服务采购人、提高工作效率重视不够。为此,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简政放权的有关精神,以及财政部提出的需求导向和物有所值等新的采购理念,不断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在依法采购的基础上,不断扩大采购人的自主权,探索创新政府采购工作新机制,提速增效,着力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2014-9-24  10:10:22]陈祥志:(一)实施采购“直通车”制度,节约采购时间。为了简化政府采购审核流程,今年,我们专门研究制定了“直通车”制度。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求预算单位同步编制并细化政府采购预算至最底级品目,并将过去年度执行中履行的审核事项前置到预算编制环节实现。政府采购预算只要做到项目完整、数额准确、要素齐全,经批复后即可直接交由代理机构付诸执行,既方便了预算单位,又提高了执行效率。据统计,今年1-8月份,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107.2亿元,同比增长24.7%。其中通过“直通车”制度实施达到3.48亿元,制度成效初步显现。相信随着预算单位对该制度的理解和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明年直通车采购必将大幅度增加。

  [2014-9-24  10:11:34]陈祥志:(二)出台预采购制度,加快预算执行。为解决财政预算人代会批复时间相对较晚,以及采购项目执行跨年度但需要一次性整体招标等问题,今年初我们研究推出了预采购制度,即对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项目、整体跨年度项目、全省统采的转移支付项目等实行提前采购,待预算指标正式批复下达后,以预采购结果再签订合同。这样,既实现了项目及时采购,又达到了按实际需要准确拨付财政资金、压减结余结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据测算,通过预采购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时间三个月左右。今年1-8月份,省级共通过预采购制度完成采购金额17.69亿元,在此基础上,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比去年同期加快5.1个百分点。

  [2014-9-24  10:12:22]陈祥志:(三)优化集中采购目录,扩大单位自主权。本着抓大放小、搞好服务、提高绩效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自去年起,连续两次大幅度优化《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一方面,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明年将提高到2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明年将提高到120万元;小额零星采购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明年将提高到50万元,高校、医院等特殊单位放宽到100万元。限额标准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购,更好地满足了采购单位的临时性和应急性采购需求。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了采购中心与社会代理机构的分工,将更多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交给社会代理机构,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引导代理机构向专业化发展。今年1-8月份,社会代理机构承担项目已达到全省采购总额的50%以上。

  [2014-9-24  10:13:33]陈祥志:(四)完善协议供货制度,方便预算单位。近年来,我们不断研究改进协议供货供应商入围招标评审办法,不仅使更多的常用小额品目实现网上采购,还通过二次竞价机制使竞争更加充分,有效降低了入围价格。建立起协议供货采购多品牌竞争机制,定期归集不同单位的同产品采购需求,相应建立起协议供货最高限价下调机制,产品价格只降不升,并要求供应商按照市场价格变动及时更新协议供货信息,使预算单位及时享受到优惠价格,节约更多财政资金。

  [2014-9-24  10:14:45]陈祥志:(五)实行“统招分签”制度,彰显规模效益。统招分签就是,由省财政主导或者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政府采购,各使用单位分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其中也包括各市、县,初步形成了全省一盘棋的“大采购”格局。去年,对公务车辆、小型机、消防器材实行了“全省联动、统招分签”制度,不仅实现了规模化采购的经济效益,满足了预算单位对型号、标准的统一,也实现了采购结果“一采多用”、“全省通用”,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还避免了以往各单位独立采购时投诉质疑多、采购周期长等问题。同时,建立履约验收和跟踪评价机制,确保价格低、品质好、效率高、服务优。如公务用车全省联采,全省统招入围价格与厂商指导价相比,平均优惠率达到7.7%,个别车型最高优惠率达到24.2%;小型机统采平均优惠率更高。此外,今年我省批量集中采购也取得重要突破。6月份进行的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归集了省级和济南市188家单位共11186台采购需求。经过公开招标,最终平均中标价低于市场价15%,受到了各预算单位的一致肯定。集中采购结束后,淄博、枣庄以及省级51家未参加单位也纷纷提交了采购申请,目前总量达到13550台。为此,我们又研究制定了跟单采购制度,使新的采购需求可以直接享受本次批量采购结果,进一步扩大了采购效益。明年批量集中采购将扩大到投影仪、打印机和复印纸等通用类项目。

  [2014-9-24  10:16:05]陈祥志:(六)创新采购方式,提高执行绩效。一是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针对物业采购、信息系统延续开发项目等不宜每年实施采购的特殊情况,分别研究制定操作办法,允许续签合同。二是对涉及水、电、暖、气等部分特殊行业的采购项目,考虑竞争不充分的实际情况,允许单位实施自行采购。三是对国家部委集中招标的统配项目,以及省内大型的采购项目,允许跟单采购。如全省公安系统服装招标完成后,司法、监狱部门申请实施跟单采购,既享受到了规模优惠,又提高了执行效率。四是对车辆加油、保险、法律服务等实施了定点采购,明年将扩大到印刷、家具、小额工程等项目。

  [2014-9-24  10:18:00]陈祥志:三、下步打算。我省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等诸多因素影响,与社会各方面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初,财政部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四个转变”的理念,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围绕这“四个转变”,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实现采购目标由注重节资反腐向“物有所值”转变。结合国家近期出台的规章制度,全面梳理全省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及时清理修订,确保政策的统一和制度的衔接,尤其是研究修订《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信息公告办法》等,适时建立政府采购询证制度,夯实政府采购公平交易的制度基础。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作用,继续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等制度,进一步丰富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创新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对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监狱企业等的帮扶政策,实现政府采购经济与社会目标的平衡。

  [2014-9-24  10:20:20]陈祥志:(二)加强需求研究,着力实现采购过程从注重公平竞争向完善市场规则转变。加强各类通用货物和服务的需求标准研究,及招标文件格式文本的制定工作,增加对采购单位品牌倾向的约束性。借鉴国外采购官体制,开展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试点,实行政府采购项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的办法,强化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前或采购活动中提供明确需求的责任。

  [2014-9-24  10:22:20]陈祥志:(三)加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着力实现代理机构执业从注重程序合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通过培训、考试、评价、考核等措施,加大对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监管力度,并建立违法、违规、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的全方位负面清单制度,将各种不认真、不负责、不诚信以及违规违纪情形记入负面清单,并给予相应处理处罚。同时,鼓励代理机构走差异化和专业化道路,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素质,注重研究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确定重点领域进行专项代理,真正发挥代理机构的专业化优势。

  [2014-9-24  10:22:20]陈祥志:(四)加强履约管理,着力实现监管方向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加大采购预算的细化和约束力度,以预算为基础强化采购需求的前置管理,杜绝盲目采购、奢侈采购和超额采购。同时加强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由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进行合同验收,确保验收人员和采购人员分离;对大额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等可邀请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质检部门共同参与,保证合同履约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继续探索创新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大力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探索推广“一采多用”、“一采多年”的采购模式,优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谢谢媒体的朋友们!

  [2014-9-24  10:23:11]陈强: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提问记者首先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2014-9-24  10:23:35]记者:近几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以及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是怎样发挥调控作用的?

  [2014-9-24  10:24:00]陈祥志:你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很有见地。我国最早引入政府采购制度是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源头治理腐败和节约资金为目的,而在发展有200多年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已把政府采购定义为与货币、税收等同的国家治理经济杠杆。目前,我省政府采购随着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其政策功能也逐渐显现。特别是在支持本国产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节能环保产品绿色采购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例如,在采购活动中,我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进口产品采购,有力地支持了对国内产品的采购;在技术和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去年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额占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达到93.9%,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我们通过预留预算、价格扣除、联合投标、取消资本金限制等多项措施,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去年全省中小微企业采购占比为81.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9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我们还大力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政府信誉和资金保障,通过降门槛、低利率提供投标、履约和融资担保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增加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中小微企业获得信用担保3.17亿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8.19亿元,有效扩展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发展能力。

  [2014-9-24  10:27:05]记者:陈厅长,您好!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活动触及多方利益,监管难度大,还常被社会所诟病,作为监管部门,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2014-9-24  10:27:30]陈祥志:监管难度大,这确实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显著特点。作为一种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是在政府监督下进行的一种市场化经济行为,既有政府意愿的传递,又有市场规则的遵循。这种双重性决定了各方参与者之间必然存在利益搏弈。正如您所说,监管难度大,还常被社会所诟病。但是,做好监管工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都将正确面对、积极解决。一方面,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必然会受到市场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和制约。例如,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仍存在一些行政干预和权力寻租空间;“诚信为本”的市场诚信机制尚未建立,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势必会影响到政府采购的执行,影响政府采购的信誉和公信力。而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本身就取代了采购人的自主行为,而且在多方面加以约束,采购人接受不了,难免会出现一些议论,等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加强非招标方式管理,加强对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着力解决以次充好、价格虚高问题,明确采购责任,确保采购质量。另一方面,在采购活动中也确实存在个别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专家等为了个人利益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行为。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我们都将依法严肃处理。2013年,我们加大了监督处罚力度,一些存在违规行为的专家、采购人、代理机构相继接到了省财政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去年,我们还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办法》和相应的操作规程,欢迎广大供应商加入到我们的监督队伍中来,一起维护公平竞争的采购环境。另外,对政府采购,社会上还存在一些误解。政府采购除购买满足需求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外,还承载着支持民族产业、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等多项政策功能。对这些功能的不了解,也导致了社会对政府采购的一些误解。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以充分的社会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公众逐步理解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理念,将评判标准由“花钱少”转为“花得值”,取得社会的理解和信任。总之,政府采购正在逐步走上理念在转变、机制在更新、制度在完善、市场在成熟、监管在加强的健康发展之路。在广大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政府采购一定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2014-9-24  10:32:09]记者:有些单位抱怨政府采购按程序办事,采购周期长、效率低,影响采购单位使用。请问政府采购效率慢在哪里?山东是如何解决的?

  [2014-9-24  10:32:33]陈祥志:这个问题,需要客观面对。《政府采购法》对各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流程都作了明确规定。以公开招标为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加上单位需求论证、标书制作、中标公示等,在没有供应商质疑投诉的情况下,最快也要1个多月的时间才能完成采购。这是法定程序,目的是为了实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和公正,所以环节不能少,时间不能压。但这些也确实让大家觉得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因此,如何提高采购效率,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挑战,也成为我们多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们注重更新观念、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抓大放小,多措并举。例如,2013年初,我省就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意见》,从机制、制度、服务等9个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特别是今年实行的直通车和预采购制度,压缩采购环节,加快采购进程,明显提升了采购效率。仅直通车制度的实施,就可缩短采购周期一个月以上。预采购制度的实施,最长可提前采购时间三个多月。在此基础上,今年1-8月份,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累计107.2亿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比重达到82%,高于去年同期5.1个百分点。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我省建立了限时审批制度,对于预算单位的申请事项,严格控制审核时限,提出了具体的办结期限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统计,2013年省财政厅审核政府采购计划6168条,平均审核时间不足3天。

  [2014-9-24  10:36:08]陈强:好,记者提问到此为止。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