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突破10亿

10.09.2017  16:12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财政部确定从今年起将山东省曲阜市、泰山区、山亭区、台儿庄区、博山区等5个市(区)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

    目前,山东省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县(市、区)已扩大到13个国家重点生态县和23个国家自然保护区,补助总额达8.12亿元。这样,加上原省级配套资金2.18亿元,2017年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达到10.3亿元,补助范围扩大到全省54个县(市、区),涵盖国家级重点生态县、黄河三角洲等国家自然保护区以及跨区域重要河流、南水北调东线等省级重要水源保护地等。

    山东省自2010年设立此项转移支付以来,山东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补助已累计筹资40.88亿元,集中支持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建设与民生改善,对于增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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