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为5.5%

02.05.2018  19:12
  新华社济南5月1日电(记者邵鲁文)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日前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后的山东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1910元、1730元、1550元。

  山东还同步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19.1元、17.3元、15.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5.5%,这两项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此外,山东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增长上线为11%、基准线为7%、下线为3%。这是山东连续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20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介绍,此次山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山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温和上涨,社会平均工资稳定增长,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额逐年增加,今年山东还将调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编辑: 张珍珍]
山东加大养老保障标准 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5.77%
   中国山东网5月24日讯 (记者 刘自锐)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中了解到,2017年,山东省对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上调养老金标准。这是山东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本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5元,总体上调比例达到5.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