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02.03.2015  21:03

类别

项目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审批时限(工作日)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行政许可

[3701000100201]

1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3701000100201-001]1.1万亩以下的开荒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农业:1万亩以下的开荒项目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02]2.跨县河流上的水库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水库:在跨县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03]3.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04]4.水电站(不含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05]5.热电站(不含燃煤热电和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热电站:燃煤背压热电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燃煤热电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热电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06]6.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余热余压发电: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07]7.风电站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风电站: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08]8.220千伏以下、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电网工程:220千伏以下、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09]9.国家规划区以外的一般煤炭开发项目(不含国家规定禁止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开发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规定禁止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开发项目不得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10]10.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11]11.市域范围内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管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12]12.市域范围内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管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13]13.市域范围内一级及以下等级公路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和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14]14.独立公路桥梁、隧道(不含跨境、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境、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15]15.市域范围千吨级以下通航建筑物、航道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内河航运: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航道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16]16.汽车零部件(不含主要总成)制造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六、机械制造。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

3.《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附件2:“六、环保、土地、银行承诺文件及所在地政府核准建设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17]17.跨县城市供水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市供水:跨县调水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18]18.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不含跨大江大河中三级及以上通航段)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19]19.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1倍以上)、中央、省属及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跨县(市)区和市属投融资集团规划实施的城中村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房地产: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1倍以上)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的通知》(2014年6月,济政字[2014]12号)“二、进一步明确项目核准权限。1、房地产开发项目。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1倍以上)以及中央、省属及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房地产开发、各县(市)区的城中村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和市属投融资集团规划实施的项目除外),由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20]20.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城建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21]2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社会事业。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小于5000万元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小于3000万元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的通知》(2014年6月,济政字[2014]12号)“二、进一步明确项目核准权限。2、社会事业项目。主题公园、旅游项目等按国家和省规定权限实行核准管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1-022]22.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社会事业。旅游: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后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的通知》(2014年6月,济政字[2014]12号)“二、进一步明确项目核准权限。2、社会事业项目。主题公园、旅游项目等按国家和省规定权限实行核准管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行政许可

[3701000100202]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通过,2007年10月修订)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和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2006年8月,国发〔2006〕28号)第六部分:“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二十三)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第九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4.《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节能评估审查是否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根据行政许可法,上述规定符合设定行政许可的要求和条件。在实际工作中,国家发改委为落实节能法的要求,将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强制性前置条件,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与环境评估等一样,已成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制度的重点环节。”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20日

节能评估报告书7日;报告表5日;登记表3日

行政许可

[3701000100203]

3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3701000100203-001]1.外商投资1万亩以下的开荒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农业:1万亩以下的开荒项目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02]2.外商投资跨县河流上的水库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水库:在跨县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03]3.外商投资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04]4.外商投资水电站(不含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05]5.外商投资热电站(不含燃煤热电和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热电站:燃煤背压热电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燃煤热电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热电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06]6.外商投资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余热余压发电: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07]7.外商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风电站: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08]8.外商投资国家规划区以外的一般煤炭开发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规定禁止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开发项目不得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09]9.外商投资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10]10.外商投资市域范围内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管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11]11.外商投资市域范围内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管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12]12.外商投资市域范围内一级及以下等级公路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和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13]13.外商投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不含跨境、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境、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14]14.外商投资市域范围千吨级以下通航建筑物、航道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内河航运: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航道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15]15.外商投资汽车零部件(不含主要总成)制造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六、机械制造。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

3.《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附件2:“六、环保、土地、银行承诺文件及所在地政府核准建设文件”。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16]16.外商投资跨县城市供水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市供水:跨县调水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17]17.外商投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不含跨大江大河中三级及以上通航段)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18]18.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房地产: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1倍以上)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的通知》(2014年6月,济政字[2014]12号)“二、进一步明确项目核准权限。1、房地产开发项目。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1倍以上)以及中央、省属及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房地产开发、各县(市)区的城中村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和市属投融资集团规划实施的项目除外),由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19]19.外商投资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城建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20]20.外商投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社会事业。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小于5000万元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小于3000万元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4.《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的通知》(2014年6月,济政字[2014]12号)“二、进一步明确项目核准权限。2、社会事业项目。主题公园、旅游项目等按国家和省规定权限实行核准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3701000100203-021]21.外商投资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社会事业。旅游: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后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二、外商投资。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4.《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的通知》(2014年6月,济政字[2014]12号)“二、进一步明确项目核准权限。2、社会事业项目。主题公园、旅游项目等按国家和省规定权限实行核准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

20日

10日

行政许可

[3701000100204]

4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5月17日国家发改委第12号令)“第二章项目管理方式第三条: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第五条:本办法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3.《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的通知》(2014年6月,济政字[2014]12号)“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和备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项目核准按“核准目录2013年本”要求执行。除“核准目录2013年本”规定需核准的项目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允许类项目、没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按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企业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5.《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2002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登记备案,是指对由企业自主决策、使用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或者通过市场融资投资建设的竞争性项目,取消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并以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取代项目审批文件的制度。”第三条:“除下列项目仍按照基本建设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外,其他项目一律实行登记备案。”第四条:“县以上发展计划部门负责项目登记备案工作;建设、国土资源、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第八条:“发展计划部门应当对申请登记备案项目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一)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的规定;(二)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土地和资源利用的规定;(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第九条:“发展计划部门自收到登记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前条规定的项目予以登记备案,并出具登记备案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予登记备案,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条:“发展计划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与批复的其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具有同等效力,企业可凭登记备案证明办理用地、规划、建设、消防等手续。对应当实行登记备案而未依法登记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

3日

3日

行政许可

[3701000100205]

5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30日通过,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七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招标项目,应当先行获得批准或者取得相关证明后才能进行招标。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进行项目核准、备案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招标内容。招标人对核准的招标内容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核准手续。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所确定的招标内容”。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非行政许可审批

[3701000100206]

6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8月国办发〔2004〕62号)第7项:“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实施机关: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部门。
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2014年1月,济政字[2014]3号)第二部分:“市发改委作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综合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和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及综合管理”。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非行政许可审批

[3701000100207]

7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2.《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2014年1月,济政字[2014]3号)第二部分:“市发改委作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综合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和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及综合管理”。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20日

10日

非行政许可审批

[3701000100208]

8

国外贷款初审

1.《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28号)第四条:“国外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按照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
2.关于印发《山东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外资〔2010〕1103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三章第九、十、十一条:“经所在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后转报省发展改革委”。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0〕17号)“二、主要职责”第五项:“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20日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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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法院:拘留2人 讨薪10万 让农民工暖心过中秋
  今年中秋节前,为了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节,新华网
济南章丘:聚焦“三个维度” 增强企业群众改革获得感
  作为“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新华网
海右文艺讲堂举办第九期《红色经典歌曲赏析》讲座
  9月25日,由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等主办,新华网
商河县油区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
  为推动共驻共建常态化,落实“三张清单”社区需求,新华网
平阴安城镇:北变智达总部经济项目签约仪式举行
  近日,北京北变智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新华网
“迎国庆,保平安” 济南章丘公安在行动
  “国庆假期各景区将迎来旅游高峰,新华网
济南章丘刁镇街道:坚决念好"四字诀" 治理基层微腐败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新华网
济南工人新村南村街道“一轴两轮”厚植社区干部繁育“沃土”
  近年来,济南市天桥区南村街道坚持组织引领,新华网
孙立成在中国企业论坛上推荐“新济南”引共鸣
   今天的济南——    舒适怡人的休闲宜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