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6市已全部建立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
鲁网10月25日讯 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山东不断深化价格、招采、支付三项重点改革。记者24日从山东省医保局获悉,我省积极构建药品耗材分级分类采购机制,市级层面实行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解决采购量分散、议价能力弱、同城不同价问题,目前16市已全部建立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
据了解,目前省内部分市通过合并剂型规格、量价挂钩、保障回款等措施,完成了首批药品和低值耗材带量采购工作,驻济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联合采购已于10月10日正式启动。临沂等两市联盟4类耗材平均降价67%,最高降幅87.5%,36种药品降幅20%。泰安12种药品平均降价44%。
在省级层面,重点针对用量大、费用占比高、覆盖病患群体广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进行集中带量采购,年底前将产生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结果,并形成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方案。我省还大力推行民营医药机构网上“阳光采购”,医保按照不高于采购平台中标或挂网价进行支付结算,目前已有400多家民营医院和200多家连锁药店申请入网,累计采购药品超过2000万元。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创新出台了按病种付费和日间手术支付政策。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在做好青岛市国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10个地市开展省级试点工作,计划用2-3年的时间,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断、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医院绩效管理体系。
政策支持方面,据省医保局局长张宁波透露,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取消耗材加成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部署,省医保局在充分调研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测算模拟的基础上,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和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已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同时,深化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加快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结果落地,相关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即将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