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征地纵火案主犯王月福被判死刑 当庭称上诉

19.03.201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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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备受关注的山东平度“3.21”征地纵火案今天上午在青岛市中院普东第八审判庭公开宣判。王月福被判死刑,杜群山、李青被判无期,其余四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在放火共同犯罪中,王月福等七人均系主犯,其中,王月福的地位、作用最为突出。在寻衅滋事共同犯罪中,王月福是地位、作用最为突出的主犯。

  宣判后,被告人王月福、崔连国当庭提出上诉。其余五名被告人表示回去考虑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2014年3月21日,因征地纠纷,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村民耿付林,在“开元城·开元御景”项目南侧该村被征土地上值守时,被人为纵火烧死,另有李崇暖、杜永军和李德连三名村名被烧伤。李崇暖被鉴定为重伤,杜永军为二级轻伤,李德连为轻微伤。

  本案被告人共有7人,分别是山东省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杜家疃村村委会主任杜群山、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吴家疃村村委会主任、青岛贵和置业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长崔连国(开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王月福、李青、刘长伟、李显光、柴培涛。

  该案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分别于2014年8月20日、12月5日两次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