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总工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8.10.2016  21:39

中共山东省总工会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25日至3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总工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重大意义,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对省总工会的专项巡视,是对省总工会的一次“综合会诊”和“全面体检”,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对省总工会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完全符合省总工会实际,我们诚恳接受,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对巡视组提出的三项意见要求,省总工会党组认真领会、全面贯彻、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工作要求上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下午,临时主持日常工作的赵立群同志立即向因身体患病而住院治疗的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赞杰同志进行了汇报,并主持召开省总工会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姜异康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第一轮专项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逐条逐项领会把握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刘赞杰同志明确要求,要以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起来;要把整改工作置于省委巡视组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之下,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真正见实效。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抓整改工作的坚强领导和强大合力。省总工会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省总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书记刘赞杰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具体意见,并要求省总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在省总工会党组的领导下,整改工作涉及相关部室单位主动担责,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改不留盲区死角。省总工会党组逐一梳理并深入研究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分解为11项具体整改任务,研究了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山东省总工会党组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对省总工会党组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和《工作台账》,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切实到位,各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条不紊进行。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及时调度情况,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调度,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相关部室单位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研究提出落实分工任务的具体措施,加强整改督导,逐项对账销号,做到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确保取得实效。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全面推进省总工会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坚持立足当前、注重长远,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切实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把巡视工作成效体现在问题整改落实上、工作创新发展上,推动全省工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意见,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省总工会党组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逐条逐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方面

1. 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虚化问题

(1)关于“党组及班子成员没有很好地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省总工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业务工作同抓同管,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在年初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又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山东省总工会党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出部署。开展学习教育期间,党组听取有关汇报,对机关党委上报的《部分党支部(党委)情况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建议》提出指导性意见。专项巡视以来,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在每周一领导班子碰头会上,及时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做到领导班子研究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10月20日,经省总工会党组会研究通过了《省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从制度上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是严格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山东省总工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依据《2016年省总工会机关党委工作要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建工作亲自谋划设计,亲自破解难题,亲自督导落实。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在定标、履责、述职三个方面着力,确定了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对分管部室(单位)的党建工作负总责。机关党委协助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主动谋划和协调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及时召开机关党委会、支部书记会,研究工作,部署任务,加强督查。目前,已召开机关党委会3次。其中,5月11日下午,机关党委召开了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会议,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建立了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明确规定,每年年底各支部(党委)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委)进行考评,把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各党支部(党委)。

三是严格规范党内生活。通过专项巡视,党组进一步提高了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平台作用,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月1次学习,专项巡视以来共学习了7次,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先模人物、工会工作者,讲解重要理论、先进事迹、工作实践等形式,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周一下午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并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给所在党支部和分管部室的党员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与分管部室(单位)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与所在支部书记共同研究加强支部建设,在检查分管不驻会省产业工会、直属单位业务工作、听取业务工作汇报的同时,对其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对所属党员进行了档案核查,重新登记填写了《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确保每名党员入党材料齐全完备,党员信息真实准确。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正在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

(2)关于“党组对4个产业工会和驻青岛3个疗养院管理和指导基层党的建设上弱化缺失”的问题,我们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对有关省产业工会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8月11至12日,赴青岛、即墨两地组织召开了驻青岛、即墨4家单位与其上级党组织(青岛市总工会机关党委、即墨市委组织部)党建工作座谈会。返济后,赴驻厅局3家产业工会所在单位,组织召开了有关省产业工会与厅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座谈会。每到一地,都听取省总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与青岛市总工会机关党委、即墨市委组织部、驻济省产业工会上级党组织研究探讨有关党建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对7家单位如何服从上级党组织管理、提高党建工作认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加强对有关省产业工会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对于党组织关系隶属地方和部门的4个产业工会和驻青3家疗养院的党员干部,建立了省总工会党组与隶属党组织共同教育管理机制,积极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党员干部在认真落实所属党组织各项学习教育规定的同时,坚持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工会大讲堂”活动,积极参加省总工会机关组织的有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党建述职、评比考核、参观考察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是加强与有关省产业工会和直属事业单位隶属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建立了省总工会机关党委与有关省产业工会和直属事业单位上级党组织的沟通机制,分别与青岛市总工会机关党委、即墨市委组织部及驻厅局省产业工会上级党组织建立了通讯联系方式,沟通交流了属地化管理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商定建立党建工作报告和情况交流制度,属地化管理的党组织每季度向其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省总工会机关党委每半年与有关省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上级党组织进行情况交流,共同推动解决党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关于“驻青单位组织机构不健全,长期未换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解决措施。

根据驻青三家疗养院各自实际情况,7月份,制定了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方案,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对青岛工人疗养院、青岛工人温泉疗养院、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3家疗养院均配备了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均在3名以上,力量得到了加强。积极向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请示和沟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组织省外经贸工会党支部、青岛工人疗养院党委、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党委完成了换届工作。青岛工人温泉疗养院换届时机还不成熟,一旦条件允许,立即组织换届。

(4)关于“某直属单位负责人主持工作期间,既不是党委成员,也没有上级党组织的授权,擅自主持召开党委会长达5年之久,违反组织原则”的问题,省总工会认真进行了整改。今年7月份,根据该单位实际情况,对原负责人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从省总工会直属产业工会选派了优秀处级干部挂职党委书记,主持工作。

2. 关于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5)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山东省总工会党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进行部署。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遵循,立足教育,着眼于防范,拟定了《山东省总工会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规范了廉政谈话的内容、责任主体和方式方法,及时咬耳扯袖,做到防微杜渐。狠抓学习教育,做到源头预防。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和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落实《省总工会理论中心组2016年学习计划》。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以“学党章、守规矩、做合格党员”为主题,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了专题报告,组织党员干部到泰安监狱进行了警示教育,及时将省纪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印发各单位学习,引以为戒。

二是认真落实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从基层纪检信息员队伍抓起,机关纪委专门召开了支部纪检员会议,明确了支部纪检员同时担任纪检信息员“一岗双责”,对本支部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做到监督到位不留死角。针对执纪问责不到位问题,党组纪检组对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回头看”,逐一分析,深刻剖析,查找执纪问责不到位问题原因,切实引以为戒。

三是对某直属单位违规购买处置车辆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省总工会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纪检组、组织部、财务部和经审办相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参照省直有关单位的做法,根据违规购买处置车辆实际情况和相关责任人的认错态度,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按照车辆全款15%折旧补交了购车款;对主要责任人予以警告处分;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全体党员干部。

(6)关于“纪检组工作力量薄弱,‘三转’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了整改。

一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将1名兼职纪检工作人员转为了专职,确保有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纪检工作。认真落实“三转”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了纪检组长专职负责纪检工作,已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二是加强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学习,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努力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两名专职纪检干部在全省德廉知识测试中,均取得了优秀成绩。对案件调查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主动到省纪委对口部门学习,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敢于监督,敢于问责,坚决克服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三是认真受理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调查取证等手段,及时严肃认真核查,分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复杂案件,积极争取上级纪委的支持,确保执纪问责到位。

(二)在解决“对下属单位领导不力、监管缺位,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方面

1. 关于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突出的问题

(7)关于“党组对机关部室和下属单位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突出”的问题,从五个方面切实加强了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强化指导检查。①修订完善了《山东省工会实施<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办法》,对全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制定了《山东省总工会内部会计控制规定(试行)》,将进一步规范省总工会机关和下属单位支出报销审批程序、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拟定了《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县级以上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意见》,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支出预算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强化审查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经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后即将颁布实施。②加强对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跟踪检查。7-8月份,对青岛工人疗养院、青岛工人温泉疗养院、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山东工人报社、职工天地杂志社、山东职工之家等6个单位又组织进行了财务检查,将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执行情况等作为检查的重点,进一步规范了津补贴发放、经费开支手续等。③加强对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今年3月至6月,举办2期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培训班,就实化细化预算编制及规范支出、财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实务进行深入的解读,有效提升了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财务干部依法依规依纪履职的能力。

二是加强会计核算集中管理。①为了加强省总工会机关、驻济直属单位及协会的财务管理,5月份,我们借鉴了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模式,将省总工会机关、机关党委、机关工会、驻济直属事业单位、驻济直属产业工会、协会等共计21个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分户核算。建立起相应的财务制度及管理规定,拟定了预算审批、合同审签、报销审批等三个审批程序,将提交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以规范报销审批流程。②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③加强财务监管。将这21个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集中财务核算范围,严把预算关、支出关、审核关。④加强省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实行财务统一集中管理的基础上,省总工会将成立固定资产小组,聘请固定资产专业评估公司,对纳入集中财务管理的21个单位进行资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加强对省总工会固定资产的集中管理。

三是加强协会账户管理。①为了规范省总工会各协会的财务管理,2013年底,省总工会已经将所有协会账户纳入了机关财务统一管理。协会账目往来结算、收支管理、预算决算等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及省财政厅的财务制度要求进行办理,由专业会计人员操作,实现了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继续坚持协会的财务集中统一监管,确保各项账目规范运作。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某协会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协会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有关财务方面的具体要求。③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决算等有关财务纪律,实现了协会账目规范管理。

四是完善内部审计,严格实行预算审计报批。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自2015年以来,实现了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领域全面覆盖。在对工会经费收支、工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审计的同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了审计重点,加强了对被审单位廉政建设的审计。坚持对预算编制、报批、执行情况的审查审核,提高了对预算精细化的要求,重点审查了预算编制的预见性、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合法性。根据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年初工作计划,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工会经审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对全省工会经审工作目标、职责和规范化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经审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成效。

五是纪检组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严肃违规违纪问题查处。

(1)关于某协会“小金库”问题的查处。省总工会纪检组采取约谈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调查取证等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根据问题情节和相关责任人认错态度,省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调整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列入选拔干部范围、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的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全体党员干部。

(2)对某直属单位有关人员涉嫌贪污问题的查处。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要求,对某直属单位涉案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已经于今年1月份免去了两名涉案人员的行政职务;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止了该两名涉案人员的党员权利。对涉案人员的责任追究,保持与审判机关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依据生效法律判决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3)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出台廉政风险防控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各部门(单位)权力事项,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办法和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重点工作流程图,进一步加强了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和重大事项监督。要求对大额资金使用、重要资产购置等必须报纪检部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 关于违规招投标问题

(8)关于“某直属单位在装修改造项目工程中违规招投标”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整改。

一是省总工会纪检组会同省总工会业务主管部门已多次进行调查取证;二是由省总工会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经审办配合,聘请专业机构,厘清该单位各项工程目前的状况,为后期投入和建设进行评估测算,依法依规制定出工程量清单,协调完成合同任务;三是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了解有关政策、补办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取得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确保顺利地重新启动项目建设。四是严格执行《山东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加强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下一步工作中,省总工会纪检组将积极向省纪委汇报,与有关单位沟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省总工会业务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参与该工程的建设管理,督促严格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报批,强化合同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以省总工会系统工程项目投资为主线,加强对招投标环节在内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安全、高效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加大审计力度,实现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领域全面覆盖。

3. 关于机关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9)关于“机关作风不严不实,机关部室以及下属单位近几年时有打架斗殴事件发生,甚至有领导干部涉及其中,还有人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问题,省总工会已分别于2015年9月和10月进行了认真查处。

针对机关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省总工会多措并举,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每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每周以支部为单位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大讲堂”的平台作用,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交流讨论与调查研究、带头讲党课与专家辅导相结合,增强学习效果。组织收听收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下发了学习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工会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省总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强化督促检查,机关组织集中学习采取随机抽查、跟踪督查、派员列席等方式进行检查,定期组织检查支部会议记录本、学习记录本和党员个人学习笔记,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并将督查情况在支部书记、部室(单位)负责人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有力促进了各支部(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的落实。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会党支部在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其经验做法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

二是持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不断巩固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成果,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团结协作方面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超前、创新、创争、担当、协调、落实和学习“七种意识”,强化纪律责任,坚决纠正不顾大局、破坏团结的行为。加强对坚持学习制度、参加会议活动、上下班考勤、机关内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95周年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大张旗鼓地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每名党员干部都做到了“格言警句”上桌,时刻提醒警示自己。各部室(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基层、摸实情、办实事、转作风。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规范下基层调研活动,机关人员在17市进行工会重点工作半年督导过程中,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三是注重对党员干部的人文关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支部成员、党员的谈心交流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认真落实《山东省总工会机关干部职工困难慰问救助办法》,“七一”前夕,对14名因本人及父母、配偶患重病、大病住院治疗自理费用数额较大的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走访慰问;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组建了乒乓球、篮球等十类文体活动兴趣小组,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健步走、春秋游、省直机关运动会以及组队参加省直机关篮球比赛、游泳比赛等活动,增进团结、促进工作,推动了机关作风建设。

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提醒、组织处理等措施,抓早抓小,防止问题发生。对发现问题的干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并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山东省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等规定,对确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进行了岗位调整。

4. 关于干部多占住房问题

(10)关于“清理干部职工多占住房不彻底”的问题,省总工会成立了专门工作组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7月8日成立了由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立群任组长,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蒋石宝和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贺余德任副组长,机关服务中心为牵头单位,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和纪检部门为配合单位,违规占用周转住房、拖欠房租费人员所在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

二是对违规占用周转住房、拖欠房租费的人员挨家挨户进行了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每户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总工会清理周转住房、清缴房租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清理周转住房、清缴房租费专项工作的通知》,并于7月11日将任务分解到违规占用周转住房、拖欠房租费人员所在部门(单位),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将《通知》和整改要求通知到本人,要求必须于8月20日前腾退所占用周转房,并补缴拖欠的房租费。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需要清理的19套周转住房,已经腾退2套(含1名同志同意腾退,但因工作调动,目前在外省工作,暂时不方便来济南办理交房事宜),仍有17套周转住房没有按期腾退,共涉及15人。

三是研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切实解决多占周转房问题。

(1)调查归类阶段(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10月15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机关服务中心牵头,会同有关人员再次与15名逾期未交房人员进行对接,提出交房要求,不能交房的要形成书面材料、陈述理由,由机关服务中心汇总形成材料。机关服务中心于10月初向省房委办住房保障科咨询了相关政策,结合省总工会实际情况,对仍未腾出周转房的人员进行了初步分类,并报省总工会清理周转住房领导小组进行研究。

(2)咨询政策阶段(2016年10月16日至2016年10月31日)。根据分类后的多占周转房情况,向省级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及处理办法。允许继续租用的,经省总工会清房领导小组报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补交齐房租费后继续租用。必须腾退所占用周转房的,要在10底前予以腾退并补缴齐所拖欠的房租费。为保证清房工作顺利进行,省总工会清房领导小组将根据咨询的政策,对应退而不退的人员逐一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争取让相关人员主动予以腾退。

(3)集中清理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对于应当腾退周转房而无正当理由拒不腾退的、不补缴房租费的人员,我们还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主动腾退。逾期仍不腾退的,省总工会将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清理。

另外,在清房过程中,经过深入排查了解,另有12户产权不属于省总工会但省总工会有使用权的公房被个人占用。这12套住房情况复杂,最长的已占用50多年。我们将在清理前述17套周转住房的过程中,对这12户房产再详细地进行逐一排查,严格按照政策一并进行清理。同时,针对这些周转房和无产权但有使用权的公房,研究提出处置、使用意见和规定,切实加强规范管理。

(三)在解决关于选人用人的问题方面

(11)针对“干部交流形不成良性互动;部分处级领导岗位长期空缺;产业工会和二级单位干部边缘化倾向严重,产业工会退休干部和机关退休干部待遇不一样”的问题,省总工会研究制定措施,切实加强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的交流轮岗。拟定了《省总工会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试行)》(待党组会研究后实施),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竞岗任职等方式,不断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逐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择机选拔调整处级干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的好干部20字标准,根据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及人岗相适等原则,真正把那些作风正派、锐意进取,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三是加强产业工会及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针对反映产业工会和事业单位干部边缘化的问题,省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在2015年2月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即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了机关和产业工会、事业单位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2015年以来,机关和产业工会、事业单位共交流干部10名。今年,将通过面向社会招考、从基层公务员中遴选等方式为省总直属产业工会和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16名,不断充实其工作力量。6月份,省产业工会一名负责同志提任省总工会副厅级干部,对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产业工会干部的工作热情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针对某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身体患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岗位调整。同时,经多方考察和了解,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从外单位物色了一名主要领导。五是进一步完善部分产业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针对直属产业工会离退休干部组织生活和文体活动问题,制定了《产业工会离退休干部参加省总工会机关组织生活和文体活动方案》,在原管理服务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规定原来由直属产业工会自行管理的离退休干部,按照自愿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入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同省总工会机关老干部一起参加组织生活和文体活动。目前,已开始组织实施。

(四)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调查处理

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省总工会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按照问题线索不同类型,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将问题分解到部室,落实责任人。同时,组织精干力量成立调查组,每个问题线索都制定详细调查工作方案,采取约谈、函询以及调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调查取证,对问题线索和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查结问题线索5件,正在调查处理1件;办结来信来访10件,办结率100%。

三、坚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整改成效离省委和省委巡视组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整改任务仍然艰巨;个别整改工作难度估计不足、责任不够落实、措施不够有力、整改还不到位,等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在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松手、不减压、不放过。

一是着力强化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从省总工会党组做起,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纪检组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做到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查,加快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不解决问题决不销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严肃处理,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问题整改,真正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在今后的整改中,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通过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6075409;邮政信箱:济南市经二路187号山东省总工会;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山东省总工会党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