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济宁、日照、德州四市法律援助中心签署《四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合作协议》

25.05.2018  16:22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加强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近日,经日照市、济宁市、威海市、德州市友好协商,四地就农民工维权事务签署合作协议,承诺联手为四地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近年来农民工遭遇突发工伤事故、欠薪等权益保障的问题日益突出,为农民工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大幅上升。针对存在的农民工异地维权难度大,异地办案人生地不熟,取证难,办案成本高等问题,日照市积极探索城际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探讨异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审批程序、法律文书、案件补贴标准等相关事宜。

首先,协议约定四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办理异地法律援助案件时相互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方便,及时进行有关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协作事项为异地农民工受援条件审查、办理案件的调查取证、非诉讼调解、文书送达等。上述协作事项应当以正式书面公函形式进行委托,委托函应当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间等。受委托方接到委托函后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委托事项,受托事项无法办理或不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的,应及时回复委托方,但不得以受援人不符合援助条件为由拒绝提供协作。

其次,协议规定四地法律援助机构互设“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四地外出农民工如需法律援助,持自己户籍所在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在异地不再审查经济条件,就可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协议还规定双方应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法律援助协作会议,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协议最后还就吸收新的协作法律援助机构作了规定。

    此举措使农民工维权避免了两地奔波,降低了维权成本,缩短了维权时间,更加及时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