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夏季亭:建议政府对民办高校提供生均财政拨款
山东是高等教育大省,也是民办教育大省。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山东省人大代表,山东英才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夏季亭提出,为推进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建议政府向民办高校提供生均财政拨款。
目前,山东共有民办高等学校39所,其中民办普通本科院校12所,独立学院11所,高职(高专)院校16所,占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数量的27%。民办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3万多人,占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18.4%。夏季亭对齐鲁网记者说,为推进山东民办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议政府向民办高校提供生均财政拨款。
“从承担的社会职能来看,民办高等教育和公办高等教育一样,不仅为受教育者提供知识、能力、体力、品德方面的教育服务,而且为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公共产品和合格劳动力,其承担的社会职能是一致的。”夏季亭认为,从所做出的社会贡献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办高校在几乎没有国家投入的条件下,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不仅分担了政府的公共责任,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而且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民办高校用自己的努力,做了政府该做的事,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应该与公办高校一样享有同等的办学经费待遇。
目前,山东对民办高校财政支持的主要方式是专项项目经费、贴息贷款等。这种项目性的支持方式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办高校资金紧张的压力,但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民办高校普遍存在的收入增长速度赶不上支出增长速度的困难,也很难改变民办高校普遍常年负债运行、面临生存和发展危机的局面。因此,夏季亭认为,要促进全省民办高校更好更快发展,为民办高校提供生均拨款将是较有效的支持方式。
根据相关调研结果,2005年以来,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广东、陕西、湖南、河南、四川、云南、黑龙江、内蒙古等17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民办教育的专项经费扶持政策。有些省建立了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有些省直接对民办高校进行生均拨款支持,如上海市按照每年1500元的标准,重庆市每年1400-2200元,温州市按照公立高校生均经费20%的标准。2012年起,陕西省确定连续6年每年支持民办高校的资金为3亿元,包括专项资金、生均拨款等。
夏季亭建议,山东应以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方式向民办高校提供生均财政拨款,拨款标准可按照公办高校生均12000元标准的20%-30%拨付。如政府财力有限,也可采取分层次分水平实施的办法,即先向民办本科高校提供生均拨款,取得经验后再向民办专科学校推进;在向民办本科高校提供生均贷款时,可根据一定的评价指标对民办本科高校进行办学水平和绩效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对不同水平和绩效的民办本科高校采取不同的生均拨款标准,以鼓励和支持民办高校不断提升内涵水平,办出特色和优势。政府也可采取国家、省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对民办高校生均拨款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以保证该资金用于对学生的教育教学服务和教学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