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7市取缔改造5万余“散乱污”企业

01.08.2017  01:55
    近日,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公布。据了解,当前我省仍存在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这一“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综合整治环保突出问题的多项措施和“时间表”。而攻坚方案完成情况将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据了解,当前,我省存在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攻坚方案明确,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2017年采暖季,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为实现这一攻坚目标,我省将采取全力推进煤炭消费压减等措施。 

  完善“电代煤”价格政策,7个传输通道城市中,“电代煤”居民用户,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在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取缔和燃煤小锅炉淘汰方面,2017年9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55227家“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其中,关停取缔23215家,提升改造32012家; 其他10个城市于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 

  在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方面,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省所有水泥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全部进行错峰生产。 

  据悉,在保障措施方面,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攻坚方案完成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失职渎职,导致环境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力的相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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