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169”文化精准扶贫行动方案》的通知

06.06.2016  19:16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山东演艺集团:

  《山东省“169”文化精准扶贫行动方案》已经2016年第25次省文化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6月3日


山东省“169”文化精准扶贫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文化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文化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积极作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聚焦全省7005个省定贫困村,协调省级财政3年投入至少约7.8亿元文化扶贫资金,实施“169”文化精准扶贫行动。

  一、总体要求

   1.任务目标。 “169”文化精准扶贫行动,“1”即编制1张全省文化精准扶贫数字化地图;“6”即办好6件实事:贫困村文化设备购置补助、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补助、基层视障数字阅览室服务站点建设、向贫困村及贫困地区福利机构送演出活动、支持贫困村文化活动建设、为贫困村配备便携式拉杆音响6件实事;“9”即实施9项工程:公共文化扶贫、非遗传承扶贫、文化产业扶贫、文化惠民扶贫、文化人才扶贫、乡村儒学扶贫、艺术创作扶贫、市场服务扶贫、国际合作扶贫9项工程。确保在2018年前,全省7005个贫困村实现“四个全面覆盖”:村村建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村村建起文体广场、村村组建秧歌队(或群众业余文化团队)、村村实现一年一场戏。做到“三个明显提升”:文化活动经常化、文化服务优质化,文化氛围明显提升;赡老敬亲、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落地生根,道德风尚明显提升;文化潜力有效发掘、文化资源有效利用,文化对扶贫开发的作用明显提升。

  2.原则要求。 坚持精准扶贫,增强扶贫实效,聚焦贫困村,准确把握村民文化需求,全面补齐文化短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创新文化扶贫开发路子,分类施策。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在活力,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上下联动,增强发展合力,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文化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文化扶贫格局。

  二、推进措施

  (一)编制1张全省文化精准扶贫地图

  在省文化厅官方网站建设涵盖全省17个市、129个县区7005个贫困村的文化精准扶贫地图,采集101项数据,实现贫困村无遗漏、全覆盖,做到“四个标注”。一是标位置,标注贫困村地理位置,实现可查询、可导航。二是标资源,标注贫困村及贫困村周边的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非遗项目、文化院团等文化资源。三是标需求,标注贫困村现有文化基础条件、文化需求项目。四是标进度,标注每个贫困村文化扶贫工作进度情况。在此基础上实现点、线、面和动态的数据自动生成分析,为分类施策、精准扶贫、动态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实现上线试运行;8月底前,初步实现数据自动生成分析。

  责任单位:办公室,艺术处、公共文化处、文化市场处、非遗处、文化产业处、文化科技与法规处、对外文化联络处、人事处、财务处,各市文广新局。

  (二)6件实事

  1.加强贫困村文化设备购置。 积极争取彩票公益金,优先为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购置所需书橱、乐器、演出服、道具、电脑等设备。在2015年补助608个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基础上,2016年争取彩票公益金9350万元,对1870个贫困村每村补助5万元,其他4327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补助分别在2017年、2018年完成。青岛市200个贫困村补助工作,由青岛市文广新局参照全省标准推动落实。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拨付补助任务;其他以财政拨付时限为准。

  责任单位:财务处、公共文化处,各市文广新局。

  2.优先补助贫困地区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建设。 “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2016年,面向全省58个财政困难县和沂蒙革命老区县,完成10000个村每村补助1万元的任务。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拨付补助任务;其他以财政拨付时限为准。

  责任单位:财务处、公共文化处,各市文广新局。

  3.推进基层视障数字阅览室服务站点建设。 以省市盲人数字图书馆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基层覆盖范围,保障贫困地区残疾人文化权益,2016年,规划建设基层服务站点50个,争取3年时间,建成150个基层视障数字阅览室服务站点,基本上覆盖贫困地区的县级以上残疾人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特教学校。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建设任务;其他2018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财务处、公共文化处,各市文广新局。

  4.重点倾斜向贫困村及贫困地区福利机构送演出活动。 2016年,落实资金1200万元,其中,800万元向省级艺术表演团体购买公益演出400场,面向全省农村演出,贫困村演出占比不低于60%;400万元向省级艺术表演团体购买公益演出约200场,面向儿童福利院、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演出,并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在2016年基数上,2017年、2018年争取增加公益演出场次。

  完成时限:2016年、2017年、2018年12月底前分别完成年度演出任务。

  责任单位:艺术处、财务处,山东演艺集团。

  5.大力支持贫困村文化活动建设。 2016年,省提前下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32175万元。利用专项资金,扶持贫困村开展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书籍更新、组织农村文体活动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17年、2018年持续实施。

  完成时限:2016年、2017年、2018年12月底前分别完成年度支持任务。

  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财务处。

  6.为贫困村配备便携式拉杆音箱。 通过政府采购,2016年,为贫困村配备便携式拉杆音箱6805套,率先实现贫困村便携式拉杆音箱全覆盖。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财务处。

  (三)9 项工程

  1.公共文化扶贫工程。 加强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建设,确保每个村活动室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文体广场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配套健身路径、灯光、有源音箱等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戏台舞台。继续开展对全省1826个乡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站长轮训,2016年完成对占贫困村近50%的临沂、菏泽、德州、枣庄、聊城5市600余名镇(街道)文化站长的培训。每个行政村和社区有1名以上专(兼)职文化管理员。广泛吸收社会人才资源,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服务贫困地区文化建设。

  完成时限:2016年综合性文化活动室覆盖率达到60%;2017年达到80%;2018年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财务处,各市文广新局。

  2.非遗传承扶贫工程。 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鼓励非遗生产性企业扩大规模,培育壮大100家规模以上非遗生产性企业,吸纳贫困村人口就业。推进“互联网+传统工艺”,联合互联网知名企业,培育发展1-2家“非遗衍生品电商”,拉动贫困村农民就业增收。借助“中国非遗博览会”、“文化遗产日”等活动平台,优先推动贫困村非遗项目展览展示。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培训非遗传承人10000人,优先将贫困村中有一定技能人员纳入培训,传授技艺,支持其自主创业。策划实施贫困村草柳编、泥塑、剪纸等系列专项培训计划。在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评定、非遗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向贫困村倾斜。积极组织贫困村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创新“项目+创承人+基地”、“创承人+协会”、“公司+农户”模式,支持贫困地区文化旅游、民俗节庆活动。

  完成时限:2016年取得初步进展;2017年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非遗处,产业处、人事处、对外文化联络处,各市文广新局。

  3.文化产业扶贫工程。 发挥产业项目投融资路演活动作用,征集推介100个农村文化产业项目,搭建对接交流合作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挖掘贫困地区文化资源,推动农村文化产业发展,评选认定“一乡一品”50个,助力脱贫致富。推进“互联网+”,利用省文化产业信息服务平台资源优势,免费推介农村文化创意产品。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吸纳有文化技能的农村贫困户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以文化产业园区、综合文化中心以及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等为载体,建设30个“文化创意集市”,将农村文化创意、传统工艺等项目纳入“文化创意集市”平台运营。向贫困村倾斜,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训。

  完成时限:2016年取得初步进展;2017年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文化产业处、非遗处,各市文广新局。

  4.文化惠民扶贫工程。 省直文艺院团面向贫困村送戏场次不低于当年公益总场次的60%。组织全省国有文艺院团及庄户剧团、民营剧团,实现贫困村一村一年一场戏全覆盖。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在贫困村中培育扶持一批庄户剧团,实现文艺演出常态化。

  完成时限:2016、2017、2018年底前分别完成年度送戏入村任务。

  责任单位:艺术处、公共文化处,山东演艺集团,各市文广新局。

  5.文化人才扶贫工程。 组织省、市、县各级文化馆、图书馆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贫困村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结对帮扶,培训文化人才,变“送文化”为“种文化”。每年选派200名文化工作者赴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77个县(市、区)基层一线服务,接受基层的40名优秀文化专业人才到省直文化单位挂职研修。在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推荐、评选树优中向基层一线文化工作者倾斜。

  完成时限:2016年取得初步进展;2017年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人事处、艺术处、公共文化处、非遗处、产业处,省文物局,各市文广新局。

  6.乡村儒学扶贫工程。 继续推进乡村儒学建设,2016年,率先向107个贫困村派送儒学宣讲团,并逐步推开,着力弘扬赡老敬亲的传统美德,改善乡风民俗,营造和谐农村、和谐社区。发挥文化启智作用,以扶志促扶贫,开阔农民视野,激发内生动力。

  完成时限:2016年底前完成;2018年前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各市文广新局。

  7.艺术创作扶贫工程。 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动员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贫困村进行采风创作,推出100部以上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各门类优秀作品,打造2部以上大型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推出一批反映扶贫工作先进事迹、展示精准扶贫发展成果的优秀美术作品。积极打造扶贫题材作品展览展示平台,2016年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第二届全省小戏展演,2017年、2018年分别策划组织1项扶贫题材作品专项展览展示活动。

  完成时限:2016年取得初步进展;2017年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艺术处、公共文化处,各市文广新局。

  8.市场服务扶贫工程。 开展“优化贫困村文化市场服务”行动,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向贫困村延伸,培育发展一批贫困村文化市场主体典型,助力文化扶贫行动。加强与农村电子阅览室等公共文化建设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展“净化贫困村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文化市场,为扶贫工作创造良好文化环境。

  完成时限:2016年取得初步进展;2017年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处,各市文化执法局。

  9.国际合作扶贫工程。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积极争取扶持资金和项目,吸引扶贫专业人才,支持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非遗传承和对外文化交流。积极开展国际组织间的精准扶贫重点课题研究,借鉴世界各地经验,加强研究论证,形成文化扶贫经典案例。加强国际组织间文化扶贫研讨交流推广,举办国际组织间文化扶贫工作研讨会,总结推广经验,助力文化扶贫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取得工作突破;2017年取得初步进展;2018年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对外文化联络处、公共文化处、非遗处。

  三、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 省文化厅成立“169”文化精准扶贫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要将文化精准扶贫行动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时限,确保文化精准扶贫行动落到实处。

  2.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与文化部对接联系,争取政策、技术支持和经费补助。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体育、扶贫等部门的协调和合作,整合政策、资金和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上下联动,工作重心下移。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参与支持文化精准扶贫。各级党组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文化精准扶贫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强化督查引导。 实行跟踪问效,加强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文化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将文化扶贫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把文化精准扶贫作为“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的重点内容,引导工作机制创新。

  4.强化舆论宣传。 把文化精准扶贫工作纳入文化艺术宣传推介工程重点内容,着力加强宣传报道,积极选树文化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大力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文化扶贫、文化脱贫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