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同呼吸,共奋斗,坚实迈向“蓝天梦”

29.01.2015  18:04

  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尽管空气质量距全社会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但人们却也都感受到了那些正在发生的积极变化:长时间、大范围的严重空气污染过程少了,即使发生雾霾,PM2.5等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也显然得到了控制,各监测站点一片“爆表”的情况几乎再没有出现。

  在全省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山东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向着“蓝天梦”迈出了坚实一步:全省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3%,17个市同比均改善;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1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3%,其中14个城市同比改善;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9%,17个市同比均改善;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其中13个市同比改善。

   同呼吸共奋斗,构建环保大格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来抓,努力实现稳中求进与科学发展的共赢。围绕跨越8年的蓝天梦想,我省把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印发实施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一期行动计划》,建立了包括信息公开、干部升迁、发展项目、财政资金、案件移交等五项刚性机制。

  去年以来,省委专题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人大以大气污染防治为内容首开专题询问,省政府常务会议三次研究了环境保护工作,省政协对污染治理和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省委政法委召开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工作座谈会。省政府还统一组织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环保、发改、经信、公安、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从工业污染治理、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建筑扬尘防控、机动车污染控制、油品品质保障等专题开展专项检查。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完善了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和良性互动的减排工作大格局。

  我省将17市全部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监测、统一信息发布”的原则,实施联防联控,共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17市建立了党委、政府强力推动,部门强化监管,公众积极参与,企业积极治污,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首开“气质”奖补,激活全省一盘棋  

  2014年,我省在全国首开“气质”考核与生态奖补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鲁政办字[2014]27号),自2014年一季度起,对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补偿,每季度兑现并公开。一至四季度,省级财政向17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21335.5万元,各市共向省级财政上缴生态补偿金413.5万元。

  “气质”奖补的创新实施,进一步调动了全省各市防治大气污染的积极性。尤其是第二季度,个别沿海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出现恶化,被开“罚单”,向省级财政缴纳空气质量补偿资金,进一步在全省提高了对空气质量改善这一刚性约束的认识:无论空气底数如何,都要努力提升,为全省“蓝天梦”作出积极贡献;空气质量基础较好的沿海城市,更应努力尽早实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良空气。

  省对17市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后,各市积极响应,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机制的导向性作用凸显。截至目前,已有济南等10个市,针对县(市、区)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这种方式,各地在原有省级140余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大批监测站点,拓展、扩大了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范围,将有利于更加均衡地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改善。

    标准加力,科学引导企业转调  

  借鉴流域治污经验,山东治“”,同样是采取逐步加严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可预见、不断加严的标准体系,科学引导了企业、行业和区域的转调。目前,全省已开始实施山东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第二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限值。

  一批企业瞄准2020年的标准值,提前进行了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倒逼的引导性作用已经初步显现。2014年全省煤电机组3379兆瓦完成脱硫再提高,24528兆瓦完成脱硝改造,18873兆瓦完成除尘提标改造。除长期停运的外,应实施治理的8370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已全部完成脱硫改造;列入一期行动计划的64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已全部完成脱硝改造。煤电机组治理和水泥企业脱硝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3-2015年目标任务。已有10台燃煤机组达到燃气机组的排放水平,为大面积推广该技术奠定了基础。

  落后产能加快淘汰。2014年共淘汰炼铁产能130万吨、炼钢产能60万吨、焦炭产能40万吨,拆除小火电机组45.6万千瓦。

  能源结构发生积极变化。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印发了《山东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及各市到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大力实施外电入鲁,三条新通道全部获批。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851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10.8%,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

  此外,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取得突破,截至2014年底,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9.6万辆,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256%。

   严格执法,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要实现空气质量切实改善,环境执法监管必须“瞪起眼”来。对上年度空气质量不达标,且季度同比恶化的市,省环保厅实施涉气排放的建设项目的从严审批。对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并进行后督察,对经挂牌督办仍没有解决问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并依法追究相关方面的法律责任。2014年,山东省公安机关立案环境资源类案件9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2人,其中,刑事拘留739人,批准逮捕239人,移送起诉252人。

  为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回应民生关切,2014年,全省环保系统探索建立了五项环境监管执法新机制:

  ——区域共治的边界联动执法机制。在省辖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小清河流域、海河流域、半岛流域、蓝黄两区、一圈一带等重点区域流域建立了行政边界区域联合执法机制。

  ——上下结合的独立调查机制。省环保厅每月召开环境形势分析会,确定突出环境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独立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案件由省环保厅挂牌督办,并适时组织后督察,督促整改落实。

  ——部门联动的环保专项行动机制。与省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厅、公安厅、商务厅、质监局等分别牵头开展环保执法检查,破解了部门间用力不平衡的问题。

  ——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了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了移送环境违法违纪案件机制,开展了打击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破坏行为的专项行动。

  ——良性互动的公众参与机制。定期公布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管信息,每月开展“环境监测开放日”活动,开展污水直排环境和烟(粉)尘污染“随手拍”活动等,推动全民参与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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