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务员培训办法明年元旦起施行:新招公务员培训“挂科” 不能任职定级

25.11.2015  17:21

  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日前公布《山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其他公务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12天。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者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公务员管理部门不予进行公务员登记。济南市一名从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人士介绍,多年前,济南市对于初任职公务员的培训,长达1个月,包含了军训、普通话培训课程,后来考虑到高校普遍有军训和普通话培训,就不再设置。“每年都有考核不通过的初任公务员,他们须补考,否则不能任职定级。”

  任职培训则是按照新任职务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进行的培训。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专门业务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在职培训是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在职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相关链接 济南探索“联合专题”公务员培训

  记者从济南市公务员培训工作相关部门获悉,济南市公务员培训最大的特色便是探索“联合专题”培训,这一探索已有4年历史。有培训需求的机关单位可以提出自己的培训需求,培训部门则根据需求设计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也得参加培训。济南市公务员培训部门曾组织过关于“法治政府”“发展旅游业”“食品安全”等主题的课程,赴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和高校专家交流。济南市某区领导干部还曾赴上海,就社区建设“取经”。

  据了解,济南刚推行公务员培训时,几乎没有机关单位主动报名,现在需求的越来越多。据透露,明年济南公务员培训课程中,计划加入“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为主题的课程,有针对性地培训相关部门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