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为受援人服务—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赠锦旗

09.04.2018  20:12

     



 

      2018年3月1日,济南市中区经七纬四路路口发生一起渣土车与电瓶车相撞的恶性交通事故,致电瓶车驾驶人刘某某(女)当场死亡。刘某某是家庭的唯一劳动力,其丈夫陈某为三级残疾,孩子只有13岁。刘某的去世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该事故发生在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附近的路口,了解受害人家庭实际困难后,援助中心与当事人陈某取得联系,简化审查手续,即刻指派山东青大泽汇(济南)律师事务所陈玉昌、宋靖林律师作为其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联系并约见了当事人陈某,认真听陈某描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听取了陈某对案件处理的要求,为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找到办案民警了解案件的进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发挥了律师的调解作用,提高了化解矛盾的效率。本案在承办后9天内,顺利调解成功,101.5万元赔偿款当天到账。
      4月8日,当事人陈某到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律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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