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认罪认罚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启动

13.10.2017  09:53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槐荫区检察院会同区司法局会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工作规定(试行)》,成立“槐荫区认罪认罚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第一家),现已正式启动。

      槐荫区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试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法律援助工作,并初步形成相应的工作流程:每天由中心指派1名执业律师到区检察院律师值班室进行值班,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咨询解答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充分了解认罪认罚程序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如果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将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制定了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内容,将其汇集成手册发到律师手中,成为值班律师每天必读的内容,让他们明确干什么、怎么干等重要事项,保障工作站规范有效运行。

      启动以来,值班律师共为12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涉及罪名主要包括寻衅滋事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开设赌场罪、危险驾驶罪等。服务内容主要为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法律后果和可选择适用的诉讼程序,并对其提出的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对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是否充分进行了权利义务告知进行见证,接待法院执行监督咨询1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工作站的设立,将为犯罪嫌疑人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时能够获得同等的法律援助,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无缝衔接,强化了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有效保障。

      下阶段,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作流程、操作细则和监管办法,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强化业务能力,对律师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沟通协作,落实各方责任,实现工作上的“无缝对接”,共同打造具有槐荫特色的创新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