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召开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座谈会

13.10.2017  09:53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及《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召集公、检、法、律协等相关部门召开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座谈会,就援助律师在认罪认罚工作中的职责、程序等事项进行协商。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研究了由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及市司法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意见》提出在全市的看守所、法院、检察院统一挂牌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看守所、法院、检察院为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为值班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综合社会律师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业务能力、执业年限等遴选确定值班律师,建立值班律师名册,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律师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律师值班采取预约值班和固定坐班相结合的方式,办案机关根据援助机构提供的《律师所排班表》及《值班律师花名册》预约律师参与值班工作或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与会人员还共同商讨了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以及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程序,建立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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