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济南停车集团 停车改革仅是统一收费吗?

06.03.2015  11:06

  近年来,停车难、收费乱问题愈发成为有车一族的关注焦点。3月3日,本报以《管理“多头归一”能否刹住停车乱象?》为题,报道了济南成立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停车集团”)特许专营城市道路停车资源一事。

  报道刊发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赞成者有之,询问详情和提出疑问者亦有之。3月4日,针对市民关切的停车集团详情、停车收费范围和依据等五大疑问,本报记者再次独家采访了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简称“济南市停车办”)及济南停车集团的相关负责人。1 为什么成立停车集团?

  再不治理或将导致交通瘫痪,此前的多头管理易滋生乱象。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停车集团的组建,是为解决停车难、收费乱的现状,规范全市道路停车管理。那么,停车难、收费乱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成立停车集团的意义何在?

  济南市停车办提供的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济南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93.9万辆。而目前,济南市区在用的停车泊位总量仅为43.7万个,按照国际通行惯例1:1.2的车辆泊位比测算,车位缺口为68.98万个。

  另外,根据《济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0-2020年)》要求,济南市配建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和路内停车泊位占比应该分别为80%、15%、5%,而目前,以上数据分别为87.4%、5.27%、7.33%,公共停车泊位的缺口比例最大。

  近三年来,济南年均新增机动车20万辆,而从2012年即申报建设的23处公共停车场,至今仍有19处未建,仅有1处完成建设尚待投入使用,另外3处还在建设当中。

  有说法称,如果再不规范治理,4年内济南的交通或将瘫痪。而一直以来,济南的停车管理收费主体较为分散,有辖区办事处、管委会、居委会、派出所、交警、停车公司甚至个人等多种形式,导致了停车管理难以统一,乱收费甚至“天价”收费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4年的治堵半年工作总结会上,济南市政府也明确指出将治堵重点转移到静态交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上来。

  因此,依照“政府授权、特许经营、统一政策、封闭运营”的原则,济南市政府授权济南停车集团特许专营城市道路停车资源、全面负责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2 停车集团是个什么公司?

  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政府投融资办负责国有资产监管。

  记者了解到,在停车难、收费乱的多年痼疾之下,多年来,道路停车管理的“多头归一”曾被人大代表和相关专家多次提及。

  2014年5月,济南市、区两级停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停车办”)和停车建设运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停车公司”)相继组建,济南停车集团面世。“多头归一”一朝成真,那么,济南停车集团是个什么样的公司呢?是否能刹住此前多头管理的乱象?

  据介绍,停车办作为临时性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我市停车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人员系从市、区两级的规划、建委、城管、物价、市政、公安交警等部门抽调。

  停车公司系由市、区政府批准成立、财政出资设立的国有投资公司。济南停车集团由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政府投融资办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市停车办负责业务指导。各区和高新区的停车公司由济南停车集团和各区财政共同出资组建,具体负责各行政辖区内公共停车资源(主要是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工作。

  停车公司的收费所得将作为政府非税收收入全部上缴至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制定收缴、使用、管理等具体方法,专项用于公共交通发展、公共停车场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等支出。3 停车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收的是“公共资源占用费”,并非看管费,停车公司无看管责任。

  2014年底、2015年初,济南各区和高新区停车公司相继投入运营,但在上岗收费管理的过程中,遭遇到了收费依据等的质疑。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为什么要收费?

  3月4日,济南市停车办相关负责人回应,济南各区和高新区停车公司收取的是“公共资源占用费”,该项费用名目依据《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等公共资源要进行收费。”

  另外,济南停车集团收取停车收费的依据为《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目前,其停车收费标准沿用1999年12月出台的济价费字第381号文件要求,白天2元/小时,夜间5元/次。

  连日来,记者走访济南各区和高新区停车公司得到的回复还有,“我们的停车收费(公共资源占用费),与车主是租用关系,并非看管费,停车公司并无看管责任。”4 停车收费区域为何“扩大”?

  政府部门施划的所有市区道路车位都在收费范围。

  从高新区舜华路发端,各区和高新区停车公司在以前未收费路段开始收费也遭到质疑。

  对此,3月4日,济南市停车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的确,目前济南停车集团的收费范围划定为“政府部门在满足条件的城市道路上施划的所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部分所有权为开发企业、但经营权已移交给停车公司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配套停车设施。”

  进一步的解释称,之所以如此划定收费区域,是因为要通过收费规范停车秩序、促进车位流转,实现停车资源和道路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无效交通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另外,通过收费提高车辆使用成本,也能达到避免汽车过度使用和大气污染治理的目的。

  据介绍,2014年5月至今,相关部门已完成了全市207条主、次干道及支路的20557个路内停车泊位的规划、统计、录入与核查,并基本完成了泊位施划。5 停车改革仅是统一收费吗?

  未来将建立动静一体化的智慧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唯一合法的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权授予济南停车集团了,除此之外呢?停车改革仅是统一收费吗?为何在没有扩建停车位、解决停车难的情况下,先进行收费呢?连日来,记者随机采访的市民疑问也集中指向这一点。

   来自济南市停车办的说法称,济南市、区两级停车办组建后,已会同规划部门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公共租赁自行车专项规划的研究和落实。同时, 研究完善了配建停车泊位规划指标体系,对《鼓励和推进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审批和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对新的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体 制,其也出台了业务管理、资金管理、发票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标准和管理标准。

  另外,综合济南市政务云平台、公安云平台的资源和后台优势,相关部门已初步提出了以智能停车收费管理平台为起点和载体,建设动静一体化管理的智慧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的推进思路。

  在实际操作中,2014年5月至今,济南市、区两级停车办已争取15家单位内部停车场2786个泊位对外开放;通过微循环改造提升在124个开放小区设置停车泊位1.5万个;通过停车场专项整治对13家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

  济南市停车办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在走一个“探索实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未来,科学合理的停车结构应为: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道路停车泊位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