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车改革路线图出炉 车补分8档最低500元

19.04.2016  16:15

  备受关注的济南市公车改革“路线图”如今正式出炉。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济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济南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记者了解到,济南的公车改革将采取“取消一般公车+发放‘车补’”的方式进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今年上半年就将完成。此次,济南也明确了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具体来说,全市公务交通补贴共划分为8个补贴层级,其中,副市级每人每月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169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每人每月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500元。

  济南将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车改采取哪种方式?时间表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就将完成。同时,还将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参加人员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各群众团体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市属和县市区属功能区管理机构)在编在岗的副市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都将参加本轮公车改革。

  ●市及市以下地税系统也将参加同级政府公务用车改革。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改革,将待中央、省出台有关政策后另行部署。

  在符合省确定实物保障用车数量的前提下,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法院、市检察院正职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与此同时,济南也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

   车补”怎么发?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副市级 1690元

  正局级 1560元

  副局级 1430元

  正处级 1040元

  副处级 960元

  正科级 650元

  副科级 600元

  在“车补”的发放问题上,方案中提出,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务核定补贴数额,待应取消车辆封存、上交后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记者了解到,公务交通补贴将于参改单位完成车辆封存、上交工作当月开始发放;未按规定时间封存车辆的不予发放,计发时间另行研究(不予补发)。

   公务出行怎么办?

  各级党政机关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公务出行,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

  济南将规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再配备车辆;对保留的必要的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和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业务保障和经营无关的车辆。上述方案中还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年薪制、岗位津贴及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统筹考虑、相互衔接。

   如何加强公车监管?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

  ●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记者了解到,济南将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加车改分“四步走”提出参改申请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汇总核对参改人员和车辆信息,制定本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审核批准

  市车改办逐一审核参改单位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批复。

  封存车辆

  市和各县(市)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本级参改单位的参改车辆实施验收、核实、封存,出具封存上交凭证,各参改单位在本级车改办规定的时限内上交封存车辆和相关资料。

  发放补贴

  公务交通补贴于参改单位完成车辆封存、上交工作当月开始发放;未按规定时间封存车辆的不予发放,计发时间另行研究(不予补发)。

   焦点

   车补”设统筹资金并非按级别“一刀切

  此次,济南将全市公务交通补贴划分了8个补贴层级。而在“车补”的具体发放问题上,不少基层公务员有些担忧。“就好比拿我和别的处室的同事来比较,我们虽然在同一个单位,行政级别也一样都是科员,但我们的具体工作岗位、分工是不同的,平时有可能他所在的岗位需要经常公务出行,但是我所在的岗位公务出行量比较少,如果我们都拿一样的‘车补’,对他来说就有点不公平。”市直机关一公务员小韩这样告诉记者。他的这一想法,代表了不少基层公务员的心声。

  在济南的车改进程中,和小韩有着同样担忧的公务员们可以放心了。记者了解到,在济南,“车补”的发放,不会只依据行政级别来单纯地“一刀切”。上述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允许参加车改的单位从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划出一定比例由单位统筹,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这个统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具体管理办法将由各单位自行制定。焦点偏远或山区乡镇可保留3辆应急车

  在车改进程中,一些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将得以保留,那么,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的标准是什么?记者了解到,根据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核定的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数量,市级党政机关根据部门编制人数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其中,人员编制301人以上的不超过5辆,201人至300人的不超过4辆,101人至200人的不超过3辆,51人至100人的不超过2辆,50人以下的保留1辆);在市机构编制部门单独核定编制、数量在50人以上的部门属处级以上参改单位,可单独核定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部门内设机构(不含相对独立的局级内设机构)不单独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济南还提出,在符合公务交通成本节支要求的前提下,各县(市)区按照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核定的数量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并做到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其中,乡镇(街道)一般可保留1至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地处偏远或山区的可保留3辆。

   焦点

   执法执勤车若“超标”每辆核减6万元补贴

  在车改中,一些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也将被保留。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全部执法执勤车辆都能被保留。济南明确提出,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而且,《济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在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部门内,市和县(市)区分别按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60%、70%保留;在中央确定的执法部门之外,拥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执勤职能、具有专门的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需要经常性外出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的其他部门,其执法执勤车辆应严格配置在相关一线岗位并严格控制总量,市和县(市)区分别按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的50%、60%保留。

  据了解,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其他具有执法执勤职能部门的执法执勤车辆的保留数量超过上述比例的,每增加1辆相应核减该部门公务交通补贴6万元;保留比例超过原编制数90%的,不再发放该部门公务交通补贴。各级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综合性执法用车平台并于两年内到位。而且,济南还鼓励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专用摩托车作为执法执勤交通工具。

  上述方案还提出,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济南还提出,调研、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原则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确有特殊要求、无法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适当保留部分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市和县(市)区分别按保留公车总数1%的比例保留调研、接待用车,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一图读懂|看章丘如何全域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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