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实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挂钩成本

05.12.2015  09:49
  大众网济南12月4日讯(记者 赵兵 通讯员 薛征) 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了解到,济南市将实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即将燃气销售价格与燃气经营企业的购气结算价格联动,燃气销售价格随着上游燃气价格涨跌同时间、同方向调整。联动仅适用于上游价格调整造成的成本变化。

  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经听证会论证、济南市政府82次常务会议通过和市法制办审查,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济南市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济价格字[2015]88号)。所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即将燃气销售价格与燃气经营企业的购气结算价格联动,燃气销售价格随着上游燃气价格涨跌同时间、同方向调整。联动仅适用于上游价格调整造成的成本变化。联动计算公式:天然气价格调整额=(计算期天然气综合门站价-基期天然气综合门站价)÷(1-城镇管网损耗率)。

  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指中石化、中石油等气源门站价格(含税)的气量加权平均值,气量按照计算期实际采购量确定;城镇管网损耗率按燃气企业上一年度实际供销差率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

  操作程序为,当上游燃气价格调整时,由济南市物价局按照上述联动公式计算出调整金额,非居民用气价格和居民各档用气销售价格统一按照调整额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在网站和媒体上公布。

  修改后的《济南市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自2015年12月3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