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跨年缴纳养老保险属于补缴

11.12.2015  11:39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更灵活。(资料片)

  齐鲁晚报12月10日讯(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夏天 刘孝伟) 还没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市民抓紧啦!日前,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2015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期将于本月底前结束。据悉,如果参保人逾期未缴费、跨年缴费的话则属于补缴,无法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根据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内缴纳当年的保险费为正常缴费,政府财政将根据参保人缴费的档次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跨年缴费的则属于补缴,则无法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据了解,本年度开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期调整为9-12月,本次缴费期缴纳的是2015 年度的保险费。目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济南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上述人群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个人缴费标准,济南市根据情况划分不同档次。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到5000元共12个档次。但100元档只限于重残等缴费困难群体,正常缴费最低档为300元。政府补贴方面,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正常缴费给予补贴,即缴即补,补贴最高100元。

  “缴费档次应该根据参保者的经济状况自愿选择,当年经济条件好了可以选较高档次,反之则选低档次缴费。缴费档次的选定与养老待遇有着直接的联系:档次高,缴费补贴随之提高,个人账户积累额就大。”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养老保险是老百姓的“养命钱”,但很多参保人对于养老保险组成并不了解。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由财政全额支付的,其标准是市政府统一确定的,也由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和生活水平的变化统一调整。济南市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不分地区和城乡一律平等,目前是每人每月8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是由个人账户全部积累额除以139(计发月数)的得数,因此积累额越大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反之则越低。在缴费期内正常缴费除了能享受缴费补贴外,参保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金还可按规定累计计息,有利于个人账户金的积累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