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多措并举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

31.01.2018  12:0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宣传《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烟台市普法办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筹划部署。2017年11月17日,烟台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集中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明确了工作重点、活动安排和实施要求。推动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计划措施,保证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一是加强活动宣传,开展“零距离普法”。根据贯彻落实《条例》和首个全省“法治宣传月”的要求,组织2017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普法考试。依托胶东在线网站和“网上考法”平台,把《条例》做为普法考试的重要内容,全市机关单位4万名公务人员参考,考试成绩录入个人学法用法档案。举办广场集中宣传活动、青少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实践活动、“宪法进商场”及“送法进村居(社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讲解宪法知识,开展法律咨询,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等,进一步提高宪法和《条例》的社会知晓度。二是加强阵地宣传,开展“全方位普法”。市普法办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提升“法治宣传月”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利用广场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广告围挡等载体和交警LED显示屏、公交车载电视等多样化手段,开展好室外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广泛利用法德讲堂、法治文化长廊等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好室内宣传活动。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指尖上普法”。市普法办邀请省市级新闻媒体,深入基层采访调研,编发了《雪中普法传播法治精神》《律师到身边服务到指尖》《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信仰》等重点稿件,每日坚持在“烟台司法”公众微信号通过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进行推送法治微视频等,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突出宣传效果。2017年12月22日,烟台召开全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市直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同志85人参加会议。烟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洪旭参加会议并对普法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全民普法依法治理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各自主管领域的普法工作。宣传月期间,烟台市各部门单位共展出宣传刊板5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80余万份,赠送法律书籍2万多册,赠送法治文化产品2000余个,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受到群众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