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我执法我普法”活动顺利开展

20.04.2018  21:3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进一步激发广大执法人员的普法热情,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法治烟台、平安烟台、和谐烟台建设。近日,烟台市普法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执法我普法”活动。

      开展系统内普法。开展“每月一讲”法治讲座。利用本单位法德讲堂每月开展一次法治讲座活动。邀请法律专家、知名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执法人员走进法德讲堂开展普法讲座,围绕执法机关的职责任务,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结合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对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举办法治文化活动。要求各单位每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以“法律进机关”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法治报告会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实效。今年,各单位要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在系统内开展一次“宪法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活动。建立学法用法档案。根据烟台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各单位要建立职工学法档案,详细记录执法人员参加日常学法、培训轮训、普法考试成绩等学法情况,做到每人一档,并将学法档案纳入本单位干部组织人事档案统一管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科学制定一份普法责任清单。将工作中涉及的重点法律法规、年度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普法对象、普法方式、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明确列示出来,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建立典型案例库。每个单位都要建立一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精心筛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执法案例,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并且编辑成库。打造法治宣传阵地。要在单位内部建立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长廊、法德讲堂等普法阵地,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宣传设施,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口号、法治图片视频,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开展社会普法。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服务烟台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区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单位职能,大力开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在“法德共进”主题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参与媒体普法节目。2018年,市普法办将联合烟台广播电视台开办“法治烟台”专栏,定期安排市直单位参与节目制作,充分展示全市执法部门的普法工作特色和成效。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要求有条件的单位结合部门普法重点和工作实际,在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将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打造有部门特色的精品法治宣传阵地。推出一批法治文化产品。结合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和本单位的相关法治宣传内容,研发制作法治漫画扑克、学法手册、书签、法治年画、U盘等多门类多品种的系列法治文化产品,利用法治宣传活动面向群众发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执法,就由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普法,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坚持执法前说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先向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让被执法者知道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还要让当事人知道为什么这样执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坚持“法德共进”。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坚持既讲法又讲德。对相对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大程度上获得相对人对执法的理解和配合。制发执法告知书。执法人员在执法结束后,要根据执法的内容和依据,向执法对象出具一份执法告知书。执法告知书要载明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的标准和要求等内容,增强社会公众对执法的了解和认知。发放普法明白纸。每位执法人员在执法同时要向相对人发放一张普法明白纸。普法明白纸要载明公众关注的社会执法热点问题、群众生产生活所涉及的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增强普法的针对性,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