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施 探访法院立案:略有上升 整体平稳

05.05.2015  11:20

  4日,立案登记制改革意见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的首个工作日,记者走访河北多家法院看到,立案情况略有上升,整体平稳。

  上午10时许,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立案大厅,5个窗口全部开放,但前来立案的人并没有明显增多。律师杜江代理的一起借款纠纷成为当日该院第一起立案案件。他说,全程不到10分钟,还当场获悉办案法官姓名和电话,效率很高。   从业20年的杜江说,过去打官司会被“第一道门槛”立案卡住,经常被退回来补材料,现在先“进门”立案,审理中可再提供材料,“前进了一大步”。   桥西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齐燕说,对于诉讼、自诉,桥西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登记立案。对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将先行立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诉讼材料,会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在河北高院立案大厅,前来进行立案的市民并未有明显增加,现场只有数人等待。“首个工作日我们预计案子会很多,从全省范围看并不是想象那样。”河北高院立案一庭庭长贾建平同时表示,登记制实施后,行政案件和涉众型民事案件应有所增加。   数据显示,当日河北全省三级法院登记立案3281件,当场立案2976件,同比略有上升,但无明显大变化。贾建平说,立案登记制是影响法院全局工作的一项改革,会影响到审判、执行,甚至影响到信访。现在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法院依法应受理案件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   贾建平说,可立可不立的案件,过去有可能不立了,而现在都要收进法院来。“对老百姓讲,打官司方便了。”   据介绍,河北高院已向全省提出要求,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在依法受理的范畴中,当场立案率要达90%以上。   河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泰安表示,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破除“立案难”问题的关键一招,实行立案登记制,能有效解决民众“告状难”的问题,保障程序公平正义,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其意义就显得尤为重大。   近年来“立案难”问题已成为困扰行政诉讼的首要难题。因行政诉讼法是保障“民告官”的法律,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在当日受到广泛关注。河北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优化法院内外资源配置,适时开通网上立案、预约立案,提供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并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理性表达诉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