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儿童被拐 法官解读:怎样保护我们的孩子

20.06.2015  10:57

近期,网上关于“抢孩子”的事件,被传得沸沸扬扬,充斥着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山东青岛本月内至少出现了3起。网传地点出现在城阳、栈桥等,虽然最后被公安证实为谣言。但是如何做好儿童保护也成了人们必须重视的问题。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最重要的老师

致力于未成年保护多年的青岛中级人民法院高广鹤法官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四类保护: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公检法和行政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职责所在,但家庭保护是让孩子远离犯罪的第一道防线,随之有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生活当中父母也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家长并不能时刻呆在孩子身边,从小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的作用在这个时候显得尤为重要。孩子的防范意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靠的是从小的耳濡目染,一时的突发事件教育远没有生活中点滴的教育来的深刻。

不要忽视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高广鹤法官表示,很多情况下儿童都是在学校门口、自己家中、居住的小区内被拐或是遭遇到伤害的。而父母往往忽视了这最后的“一公里”。拿送孩子上学来讲,有的父母在离学校近的地方觉得安全了就让其自行上学,然而就是这小段路上发生的孩子受到伤害或者被拐的案子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