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儿童被拐 青岛法官解读:怎样保护我们的孩子

20.06.2015  14:52
近期,网上关于“抢孩子”的事件,被传得沸沸扬扬,充斥着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山东青岛本月内至少出现了3起。网传地点出现在城阳、栈桥等,虽然最后被公安证实为谣言。但是如何做好儿童保护也成了人们必须重视的问题。

  近期,网上关于“抢孩子”的事件,被传得沸沸扬扬,充斥着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山东青岛本月内至少出现了3起。网传地点出现在城阳、栈桥等,虽然最后被公安证实为谣言。但是如何做好儿童保护也成了人们必须重视的问题。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最重要的老师

  致力于未成年保护多年的青岛中级人民法院高广鹤法官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四类保护: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公检法和行政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职责所在,但家庭保护是让孩子远离犯罪的第一道防线,随之有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生活当中父母也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家长并不能时刻呆在孩子身边,从小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的作用在这个时候显得尤为重要。孩子的防范意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靠的是从小的耳濡目染,一时的突发事件教育远没有生活中点滴的教育来的深刻。

   不要忽视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高广鹤法官表示,很多情况下儿童都是在学校门口、自己家中、居住的小区内被拐或是遭遇到伤害的。而父母往往忽视了这最后的“一公里”。拿送孩子上学来讲,有的父母在离学校近的地方觉得安全了就让其自行上学,然而就是这小段路上发生的孩子受到伤害或者被拐的案子不在少数。

  有效教育 恰当保护

  不论是父母还是学校等机构对孩子的自我保护教育必须是有效的教育。高广鹤法官说当孩子在行为上真正的能做出自我保护的反应时教育才真正的达到了目的。教育的方式也要格外的注意,不要用极端的案例吓唬孩子,这种方法往往会给孩子造成恐惧。而恰当的保护对孩子很有必要,不能一开始就完全放手让孩子自己去上学等,要确保孩子能够独立应对陌生的环境并且学会一些防范知识以后才可以。

  辨言行 识坏人 早防范

  儿童经常遭遇的伤害有被拐卖、溺水交通事故、性侵猥亵、校园暴力家暴等,其中很多是由成年人造成的。所以提早防范是有效保护儿童的措施。由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案件可以看出,儿童被拐,遭遇猥亵、性侵,多是邻居、师长、亲戚作案。这些人很容易获得儿童的信赖。高广鹤法官表示,在教孩子辨识坏人不要只根据长相、职业教育孩子。辨识成人有没有做出引诱孩子的言行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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