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山东省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称号

13.03.2018  11:01

    近日,山东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命名2017年度山东省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的决定》(鲁会[2018]20号),在全省范围内命名80个“山东省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其中济南市共6个单位,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此殊荣。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依法维护困难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合法权益,以深化“温暖法援”品牌建设为主线,以“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为目标,围绕建设“社会法援、便民法援、质量法援、均衡法援、智慧法援”等五项内容,着力打造 “温暖法援” 建设品牌,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彰显新作为。

    济南市受理案件数、万人受援数、投入产出比和法律援助综治考核多年位居全省首位。特别是加强与济南市总工会协作,重点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为广大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队伍建设经验入选全国政法英模榜,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多次评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和“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一是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把职工法律维权工作列入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和法律援助综治考核内容,以市局文件形式下发到区县和相关的部门,作为年终综治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健全职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法律援助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与济南市总工会、济南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托济南市劳动仲裁院设立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济南市总工会签订了职工维权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共同用好20万元职工维权经费,年内共办理职工维权案件150件。与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畅通职工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形成职工维权的整体合力。

    三是创新职工法律维权工作的方法和举措。完善受理大厅的接待服务工作。在前台设置职工维权专用绿色通道,职工维权案件优先接待、当日指派。建立职工维权专项档案库,对热点、重点工作进行舆情分析,提出应对措施。

四是扩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利用每年4月中旬到5月中旬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职工法律维权专项行动。联合新闻媒体制作职工维权类专题栏目,定期邀请专家律师举办职工法律维权专题讲座。开展年度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加强对重大、典型的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宣传,让更多的困难职工群体熟悉、信任、依靠法律援助,提高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