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反诈骗中心发布数据:三类电信诈骗须提防
18.01.2017 15:08
本文来源: 半岛网
一是网络购物类诈骗易发多发,发案数占总量的17 . 3%。此类诈骗犯罪嫌疑人往往打着“低价促销”的幌子,利用群众贪图便宜的心理,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提供带有木马病毒的虚假链接,一旦点击就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二是网络兼职刷单类诈骗呈上升趋势,发案数占总量的15 . 5%。此类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刷单兼职信息,在施以小利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导受害人缴纳兼职保证金并不断投入资金,诈骗得逞后,立即将受害人拉黑并消失。在校学生和低收入青年参与刷单被骗的情况非常突出。
三是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危害性大,造成损失数占总损失的18 . 7%。此类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涉嫌犯罪为由,发布虚假通缉令,通过恐吓威胁手段,要求将全部资产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许多受害人因恐惧转款,造成巨大损失。(杜洪雷)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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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01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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