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2.02.2015  11:3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7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国资委进行了巡视。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省国资委和省管企业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国资委党委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下午,省国资委党委即召开会议,向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原原本本传达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学习领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随后召开了省管企业负责人和委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要明确责任、全面贯彻、坚决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手段、最果断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或者取得明显成效,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张超超同志任组长,谭成义、时培伟、时民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委领导和党委办公室、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统筹协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委机关有关处室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具体协调推进整改工作。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工作5个专项小组,每个小组都由委领导担任责任人并明确了责任部门,直接抓好组织实施。同时,企业也分别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整改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印发了《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对省国资委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及5个专项小组整改工作方案、《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对省国资委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巡视整改工作计划安排》《巡视整改重点事项及关键措施计划安排》,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分解为5个方面、23项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为51项工作计划、86项具体措施。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结合省管企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工作的范围和对象,理顺了关系、落实了责任。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高效进行,制定出台了《专项小组工作协同规范》《整改办公室工作规范》。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重要整改事项,多次向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二巡视组报告请示,并及时传达贯彻其指示要求,牢牢把握整改工作的正确方向。整改领导小组召开3次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部署和推动落实工作。坚持每周调度一次整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对一些重要整改事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跟踪调度,深入部分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坚持以点带面,共编发15期简报,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改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五是强化结果运用。以这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在逐条逐项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推进中,计划制定和完善47项制度,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国有资产监管、选人用人等方方面面,尽快形成务实管用、配套完备的制度体系,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对委机关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措施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多次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或者下发通知,安排委机关和省管企业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省国资委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省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勤政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式,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深入开展自查和约谈。结合委领导班子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把委党委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同志分别进行了廉政约谈。四是认真督导落实。制定印发了《省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工作方案》,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8个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安排各省管企业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工作报告。

2.关于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够重视,人员配备不齐、力量不足问题

经过调查摸底,截至2014年10月底,在省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正职的37户企业中,共有10户企业未配备纪委书记。根据企业实际和管理权限,本着“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已经配备了3户企业的纪委书记;按程序提出了2户企业的纪委书记人选,待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后,结合部分企业纪委书记交流调整一并配备到位;对其余5户企业纪委书记,纳入企业改革重组通盘考虑、适时配备。在人员配齐之前,要求有关企业明确党委1名负责同志抓好纪委工作。另外,2014年7月协调增加省国资委纪委人员编制5名,其中纪委副书记职数1名;结合委机关处级干部选拔调整,研究提出了纪委工作人员选配方案,将适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山东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将尽快完善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证。

3.关于委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问题研究论证不够,集体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有待增强问题

一是完善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党委会、主任办公会或委务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特别是反映的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缺乏协作配合意识等问题,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自查自纠,作为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三是适时做好分工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将适时提出委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建议,并着力完善领导班子分工定期调整机制。

4.关于所管企业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偏差问题

一是组织自查整改。下发通知,安排各企业党委结合2014年度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自查整改报告。二是制定经常性考察制度。研究提出了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经常性考察的意见,把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列入经常性考察的重要内容,对发现严重违反原则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方面

5.关于对所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薄弱,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因企业重组改制、项目投资等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

(1)关于对所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薄弱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加快制定有关配套制度,《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意见》《关于规范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管理的意见》已经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国资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建立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拟订了《省管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责任追究的范围、处罚方式标准、权限程序以及责任认定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对企业改组改制、投资并购、产权转让、担保中国有资产权益非正常减少或灭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下发文件公布取消下放了20项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并着力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监管和追责同步强化。

(2)关于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改进省管企业监事会工作体制机制。研究提出了关于监事会体制调整的意见,突出履行出资人监督的职责定位,完善监事会与省国资委联动配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提出了省管企业监事选配方案,待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后组织实施,尽快配齐配强监事队伍。二是健全监事会报告揭示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对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揭示的14户企业78项问题,试行“上网督办”制度,对企业整改过程实行跟踪督查、信息公开,整改完成的及时销号,整改不力的严格问责。修订《省管企业监事会报告编报及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办法》,树立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和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管理的意见》,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指导4户试点企业制订完善了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逐步落实董事会对高管人员的选聘、考核及薪酬管理权,推进省管企业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3)关于因企业重组改制、项目投资等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一是开展省管企业亿元以上投资项目专项检查。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其操作规范。专门下发通知、召开会议,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启动部署。截至2014年12月底,组织各企业完成了自查工作,确定纳入检查范围的投资项目共236个,其中第一批专项审计项目55个,选聘12家中介机构和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了5个工作组,陆续将进点开展审计。二是加强省管企业重组改制管理。对28户企业改制重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深入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起草了省管企业资产处置、产权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政策执行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开展改制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检查。对77个改制清产核资项目和230个财务审计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审批权限下放后的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工作,落实工作责任,防止未及时移交批复核销资产损失可能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关于批复核销资产损失移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四是建立健全省管企业投资项目治理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改进投资管理促进省管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4个配套制度,通过建立投资事项报告、专项检查、后评价等制度,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督,形成了系统完善和覆盖全过程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6.关于有的企业集团管理层级过多,机构臃肿、成本过高、效率低下问题

一是开展产业清理整合。对省管企业产业清理整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督促企业落实改进投资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设立三级以下企业,重点加强对长期没有回报、产能严重过剩等企业的清理。二是推进压缩管理层级。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意见》,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作为压缩管理层级的措施之一,下一步将结合组建投资运营公司,指导省管企业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并通过资本运营等途径压缩管理层级。三是加大亏损企业治理力度。制定了分类推进亏损企业治理方案,通报了省管企业亏损治理情况,督导企业逐户制定治亏目标和措施,对严重亏损的进行挂牌督导,部分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

7.关于对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不科学,缺少针对性问题

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和分类监管的要求,修订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突出质量效益导向,强化分类考核,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完善对标考核评价方法,推进建立与企业特点和发展阶段相适应、激励与约束有效结合的考核机制。

8.关于有的企业亏损严重,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薪酬却没有降低问题

一是完善薪酬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研究通过,修订了《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省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重点限制偏高薪酬,建立效益与薪酬增减联动、科学合理的薪酬机制。二是严格确定薪酬。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依据业绩考核结果,对省管企业董事长2013年度薪酬进行了核定,3户亏损企业董事长薪酬平均降幅达52%,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教育。专门下发通知,安排省管企业和委机关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和姜异康书记在我省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认识,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回头看”。组织召开了10户企业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向部分企业发放268份调查问卷,深入企业实地调研,进一步督促整改工作。委党委班子和机关15个党支部对照整改方案进行了再检查,委党委32项整改事项、20项制度建设和4项专项整治任务,以及支部118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三是开展对照检查。结合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书面征求了24户省管企业、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和委机关各党支部的意见,分别召开部分省管企业、市国资监管机构和委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重点听取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的意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征求的162条意见,形成了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并进行了民主评议。

10.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做好省管企业超标车处置和退休领导人员占用办公室及公车清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比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部署省管企业限期整改,已经基本完成。对发现的9户企业40辆超标车进行了处理,其中:通过抵账、拍卖、调剂方式已经处置21辆,进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拍卖的19辆。另外,已经收回3名企业退休领导人员占用的办公室和公车。今后,将进一步跟踪督查,加大清查工作力度,同时强化监督问责,对发现瞒报、虚报和漏报的,将严肃追究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二是开展企业负责人超发薪酬及企业乱发奖金补贴问题专项清查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或者下发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组织各企业完成了自查自纠,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5年3月底前,将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明确政策界限,并结合兑现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和任期绩效薪金,督促企业进一步清退整改。根据自查自纠和集中检查情况,对虚报瞒报、违规不自纠、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省管企业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收受礼金等问题,公布了举报电话,认真做好登记、受理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并依法依纪进行处理。2014年以来,共查处省管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理11人,党纪政纪处分5人;12月,组织对省管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了督查调度。

11.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一是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服务承诺制度,深入开展“门好进、脸好看、事仍然难办”不良作风治理活动,积极开展“庸懒散”专项整治,组织委机关141名工作人员签订了《“严守工作纪律、切实改进作风”承诺书》,对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通报。二是拟订省国资委履职清单。为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在全面精简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基础上,开展了国资监管制度立改废工作,起草了履职清单。根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待修改完善后适时公布。三是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2014年以来,省国资委制发文件数量同比下降21.5%,以省国资委名义召开的会议次数、天数、人数分别同比减少21.4%、35%、29%;各省管企业召开会议次数、天数、人数同比减少26%、23%、26%。四是抓好教育培训。发挥好“网上学堂”的平台作用,定期举办“监事讲企业”专题讲座,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的业务培训,促进委机关干部了解企业实际情况。五是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向省管企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监管服务对象问题反映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和信访电话,畅通社会公众举报信访受理渠道。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

12.关于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不到位,企业领导成员在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反映比较多,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建立了省国资委巡察制度,及时发现省管企业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规投资经营决策、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四风”等问题,形成震慑作用。已经制定了巡察工作方案,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议,组成了2个巡察组并对巡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将适时向2户省管企业派出巡察组。

13.关于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不力问题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起草了《省国资委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总监及相关业务处室参加的联席会议,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提高监督综合效能。二是实行履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省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勤政若干规定,制定出台省管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对反映和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14.关于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不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省管企业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4年以来,省国资委纪委受理群众举报问题361件,牵头督促企业查处群众举报问题15件,移送司法机关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人次,组织处理22人次,经济处罚13.83万元。巡视整改期间,配合省纪委立案查处了凯远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张明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二是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组织力量、加大力度,逐件核查落实,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截至2014年12月底,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96件,已办结32件,正在办理21件,其余43件待进一步梳理后根据情况提出办理意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3人,减发薪酬、经济处罚以及赔偿损失等5人。三是调整充实案件查办力量。调整了纪委内部各室职能分工,强化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职能,进一步将人员配置向监督和办案工作倾斜。对重要案件打破各室分工界限,推行全员办案,增强办案力量。对省管企业办案人才库进行了全面梳理,下步将围绕专业配置、梯队建设等要求,充实完善办案人才库。四是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利用外派培训和自主办班的方式,共培训省管企业纪检监察业务骨干100多名,其中,邀请国务院国资委纪委领导进行专题辅导,对37名省管企业纪委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另外,组织60名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加了中纪委、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和省纪委举办的培训班。

15.关于对“齐鲁银行案”等重大腐败案件通报、剖析和警示教育不够问题

省国资委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剖析了孔凡太案件。组织委机关各支部结合深入剖析孔凡太案件,开展了“自警自省、远离腐败”大讨论活动。组织近3年来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8户企业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分别深入剖析反思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向委机关工作人员和省管企业发放《来自铁窗内的忏悔》警示教育读本9700多册,组织观看了《刘贞坚腐败案件警示录》教育片,将齐鲁银行案件剖析材料印发各省管企业。经过与省纪委多次沟通,正在积极推进新汶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郎庆田案件警示教育片拍摄工作,运用发生在省管企业的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实效性。

16.关于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没有进行纠正和问责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对2011年以来省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10户企业33个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近期准备对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建立与省审计厅日常工作交流机制。积极与省审计厅沟通,对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会商机制、日常交流监督制度达成了意向。三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研究起草了《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审计结果运用。

17.关于委机关有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讲话、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各项廉政规定,切实提高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二是组织对照自查。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帮助亲朋从所管企业拉存款、干涉企业招投标、低价购买所管企业建的住房、违规占有多套住房”等问题,专门下发通知,本着对组织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开展对照自查,填写《自查情况登记表》。截至2014年12月10日,委机关161名工作人员全部填报了相关情况。对反映的个别同志“低价购买所管企业建的住房”以及帮助亲属购房问题,有的已办理退房手续,有的全部补上优惠价款。对反映的“帮助亲朋从所管企业拉存款、干涉企业招投标、违规占有多套住房”等问题,从梳理汇总自查情况看,机关工作人员未有此类问题。

18.关于所管企业领导人员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造成重大损失问题

一是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对省管企业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易发多发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认真剖析原因,要求省管企业重新梳理廉洁风险点,深化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研究制定了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向省国资委纪委述职评议制度,组织35户企业纪委书记或负责同志进行了述职,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了点评。另外,分3个层次对纪委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考核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了省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办法》的意见,推动省管企业党委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9.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识不足,填写不实问题

一是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从委机关处级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随机抽取14人,对其填报的2013年度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信息比对,对结果不一致、填报不规范的问题,与有关人员逐一约谈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另外,安排各企业党委完成了中层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二是规范和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拟提拔重用的考察对象人选全部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进行核实,经过比对分析后研判是否影响使用,作为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2014年10月以来,在企业领导人员选任过程中,共查核考察对象人选个人报告事项20份,约谈了填报信息存在问题的人员,均做出书面说明并补报了有关信息。近期,将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对企业和省国资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分别组织开展2014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下一步,对发现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进行严肃处理。

20.关于委机关一度存在亲亲疏疏、小圈子选人现象问题

一是严把机关干部选拔关。在2014年10月份启动的处级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平时表现与集中推荐相结合,加大党委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力度,强化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二是探索建立干部日常表现记实评价机制。制定出台了干部日常表现记实评价办法,通过多种渠道,观察和记录每名干部在学习、工作和重要活动中的真实信息,定期对其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干部实绩和德才表现,形成具有个性特征的电子档案,为全面客观评价干部、科学规范选任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三是进一步加大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已对机关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认真分析干部队伍结构,并根据摸底情况拟订了干部交流方案。下一步结合干部选拔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力争使轮岗交流面达到处级以下干部总数一半左右,重点对在关键岗位上任职5年以上的处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机制。四是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教育,及时受理和查处拉票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不断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2014年10月份启动的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中,省国资委党委明确提出“严禁拉票贿选等一切非组织行为,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进一步强调了有关纪律要求。

21.关于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中,透明度不高,反映一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现象问题

一是规范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研究起草了《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动议酝酿、推荐考察、研究任用等程序和工作纪律,强化了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识别和选拔任用的责任,从制度上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二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在民主推荐的同时,一并发放调查问卷,明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纪律要求和了解有无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跟进监督企业选人用人风气。在2014年10月进行的企业领导人员考察工作中,共发放调查问卷734份,未发现拉票等相关问题的反映。三是健全完善日常考察制度。拟订了《关于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经常性考察的意见》,对年度和任期综合考评、重大事项跟踪考察、党内政治生活表现考察、民主集中制和议事决策情况考察、双向约谈、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处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多方面情况,定期进行综合研判,注重把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人员表现情况掌握在平时,形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四是健全信访举报事项查核工作机制。研究起草了《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举报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流程》,对拟提拔重用人选的举报反映,线索具体、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除要求企业党委进行核查外,结合干部考察或派出调查组直接查核。在问题未查清查实之前,一律暂缓提交研究,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2014年10月以来,共受理拟提拔重用人选的信访举报5件,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五是开展“带病提拔”问题集中倒查。制定了工作方案,对2011年以来被查处的8名企业领导人员有关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对属于“带病提拔”的2人进行了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今后,凡是“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都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六是坚持任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对拟提拔重用的人选,分别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意见。没有回复明确意见的,不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切实把好人选的廉政关。

22.关于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缺乏规范的动态管理机制问题

一是注意加强综合分析研判。适应企业改革发展需要,对领导班子现状进行全面分析,主动深入8户企业听取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并结合经常性考察、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找准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班子调整充实的意见。对党委班子缺职和纪委书记空缺的企业,已经研究提出了人选调整充实的初步方案,将按程序尽快配齐配强人员。对个别团结不够好的班子,专门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严肃批评教育,问题比较严重的将适时进行调整。二是健全完善综合考评体系。结合深化省属企业改革,以经营业绩考核为重点,以科学发展为导向,起草了《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的培养、使用、奖惩挂钩,形成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三是切实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开阔视野、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复合能力的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领导班子后备队伍,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的意见》,对企业后备人员坚持常态化选拔、动态化管理,促进企业领导班子有序更替、优化结构。结合对部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补充,发现和储备了一些优秀人才。

23.关于企业领导干部兼职问题还须进一步清理规范问题

在前期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按照从严掌握、分类处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各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再次进行了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及不必要的兼职,安排有关企业党委坚决清理;对符合条件、确需兼职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企业新申报的兼职,经过充分沟通了解,一事一议,按程序从严、慎重审批。2014年10月以来,对20个兼职进行了审批;与兼职较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明确提出了限期清理的要求;有关企业党委对35个兼职制定了限期清理计划,将逐步清理到位,清理比例为33%。今后,把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不定期对规范清理工作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兼职、违规取酬及瞒报、漏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的、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来解决,一些整改落实工作还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不断增强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从党委自身建设抓起,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示范引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督促省管企业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特别是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政治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抓好教育防腐、监督防腐、制度防腐,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强监管。在改革进程中,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对借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的,严厉打击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大力惩治腐败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违法必究。严肃查处发生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在坚持、巩固、深化上下功夫,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下去,使改进作风由外在推动、纪律约束向内在需求、自我约束转变,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严格执纪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有了线索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了不处理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通报了不曝光不放过,问题不整改纠正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坚持压实责任和问责追究并重,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工作力度,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

(四)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继续深入贯彻省委、省委巡视办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分阶段积极推进。切实强化督促检查,经常调度、了解整改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省国资委有关责任处室和省管企业党委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对企业负责人超发薪酬和巧立名目乱发奖金补贴的清理、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的审计问责、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纠正问责、委机关和省管企业有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有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有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范等工作,将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专题报告进展和完成情况。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要围绕从当前到长远、从现象到本质制定多项措施,不但解决当前问题,还要研究制定相应制度,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构建覆盖全面、务实管用、执行有力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85103560;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省国资委纪委,邮编:2501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