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类别 | 项目编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对象 | 审批时限(工作日) |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
行政许可 | [3701000100201] | 1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3701000100201-001]1.1万亩以下的开荒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农业:1万亩以下的开荒项目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3701000100201-002]2.跨县河流上的水库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水库:在跨县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03]3.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04]4.水电站(不含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05]5.热电站(不含燃煤热电和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热电站:燃煤背压热电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燃煤热电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热电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06]6.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余热余压发电: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07]7.风电站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风电站: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08]8.220千伏以下、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电网工程:220千伏以下、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09]9.国家规划区以外的一般煤炭开发项目(不含国家规定禁止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开发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规定禁止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开发项目不得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10]10.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11]11.市域范围内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管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12]12.市域范围内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管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13]13.市域范围内一级及以下等级公路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和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14]14.独立公路桥梁、隧道(不含跨境、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境、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15]15.市域范围千吨级以下通航建筑物、航道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内河航运: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航道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16]16.汽车零部件(不含主要总成)制造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六、机械制造。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 3.《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附件2:“六、环保、土地、银行承诺文件及所在地政府核准建设文件”。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17]17.跨县城市供水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市供水:跨县调水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18]18.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不含跨大江大河中三级及以上通航段)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19]19.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1倍以上)、中央、省属及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跨县(市)区和市属投融资集团规划实施的城中村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房地产: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1倍以上)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20]20.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城建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21]2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社会事业。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小于5000万元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小于3000万元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1-022]22.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社会事业。旅游: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后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
行政许可 | [3701000100202]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无 | 1.《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通过,2007年10月修订)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和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无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 20日 | 节能评估报告书7日;报告表5日;登记表3日 |
行政许可 | [3701000100203] | 3 |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3701000100203-001]1.外商投资1万亩以下的开荒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农业:1万亩以下的开荒项目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3701000100203-002]2.外商投资跨县河流上的水库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水库:在跨县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03]3.外商投资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一、农业水利。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04]4.外商投资水电站(不含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05]5.外商投资热电站(不含燃煤热电和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热电站:燃煤背压热电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燃煤热电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热电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06]6.外商投资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余热余压发电: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07]7.外商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风电站: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08]8.外商投资国家规划区以外的一般煤炭开发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规定禁止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开发项目不得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09]9.外商投资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10]10.外商投资市域范围内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管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11]11.外商投资市域范围内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二、能源。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管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12]12.外商投资市域范围内一级及以下等级公路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和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13]13.外商投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不含跨境、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境、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14]14.外商投资市域范围千吨级以下通航建筑物、航道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三、交通运输。内河航运: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航道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15]15.外商投资汽车零部件(不含主要总成)制造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六、机械制造。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 3.《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附件2:“六、环保、土地、银行承诺文件及所在地政府核准建设文件”。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16]16.外商投资跨县城市供水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市供水:跨县调水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17]17.外商投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不含跨大江大河中三级及以上通航段)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18]18.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房地产: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1倍以上)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19]19.外商投资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城建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九、城建。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20]20.外商投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社会事业。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小于5000万元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小于3000万元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3701000100203-021]21.外商投资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12月,鲁政发〔2013〕32号)“十、社会事业。旅游: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后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外商投资企业 | 20日 | 10日 | ||||
行政许可 | [3701000100204] | 4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 无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企业 | 3日 | 3日 |
行政许可 | [3701000100205] | 5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 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30日通过,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 无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3701000100206] | 6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无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 无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3701000100207] | 7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 无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 无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 20日 | 10日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3701000100208] | 8 | 国外贷款初审 | 无 | 1.《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28号)第四条:“国外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按照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20日 |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