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明年3月1日起施行

18.12.2015  10:36

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将受处罚

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今天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直接向运河内排放生活污水将受到处罚。同时,还将禁止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

污染”船舶必须设无害化处理装置

京杭运河是我国内河航运的主干道。随着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主体工程完工通水,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工作更显迫切。对此,我省近日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介绍,该办法加大了船舶污染防治力度。对不能满足防污染要求的现有船舶,要求进行船舶防污染的结构和设备改造,并设置无害化处理装置。

港口污染防治是整个航运污染防治的重要一环,在港口装卸作业方面,针对固体散装污染危害性货物和液体散装污染危害性货物的不同特点,办法还分别作了具体的防污染规定。

禁止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

广大船民需要注意的是,在南水北调调水前,船舶是可以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的,但今后属于禁止行为,直接排放将受到处罚。

交通运输厅港航局副局长刘长旭介绍,船舶必须配备的防治污染设施设备,收集船舶垃圾和油污水等污染物。同时,还应该主动将船舶污染物送交接收单位,不得向水体倾倒和排放;为了防止货物污染,禁止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对污染危害性货物采取密闭、苫盖、回收,作业时采取布设围油栏等防污染措施。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向京杭运河直接排放或者丢弃船舶污染物的,以及船舶不能提供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的,将由海事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或罚款。

相关新闻:全省内河水运企业226家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司家军介绍,目前全省有内河水运企业226家,其中船舶经营人181家、港口经营人45家,内河船舶9747艘,393万总吨,851万载重吨,2014年内河港口吞吐量完成7453万吨。

京杭运河及直线水域是我省内河航运活动最为繁忙、最集中的区域,可以说90%以上的内河运输生产发生在京杭运河及其支线上。大量船舶在京杭运河上航行,有众多船员在船上生活,而且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河道使用了京杭运河航道。

相关链接:今后将不允许小吨位船舶过闸运输

老旧船舶和小吨位船舶能耗大,效益低,技术状况差,污染风险也大。国家和省财政对15年以上船龄的船舶拆解给予补贴,这项是鼓励政策,船民自愿选择;另一项是对于小于200总吨的小型船舶“十二五”内完成拆解,财政也给予补贴,这项是强制措施,今后将不允许小吨位船舶过闸运输。

另外,我省鼓励新建、改建船舶采用液化天然气等新型能源。2014年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出台船型标准化资金管理办法,对未满足防污染规范的现有船舶安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给予财政补贴,对符合使用LNG能源示范船型的船舶给予补贴。这两项政策有望再“十三五”期继续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