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司法局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 积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03.11.2017  11:24

    今年以来,淄博市周村区司法局围绕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全区公职律师资源优势作用,有力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着眼推动依法行政,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充分利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这个平台,定期为领导干部讲授法制课,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调整充实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棚户区改造、企业市场融资合法性审查和疑难复杂行政案件复议等方面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成立周村区法治宣讲团,依托“三个法律讲堂”,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学校、企业、村居进行法治宣讲,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着眼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化解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治理、城市发展等带来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行公职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制度,积极参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访工作。积极参与城市拆迁工作,紧跟城市建设发展进程,为城市拆迁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重大事故的处理。参与处理安全事故损害赔偿、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工作,有效遏制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着眼促进经济发展,实施有效“深度介入”。努力实现由单纯提供法律建议、参与诉讼等传统式服务向提供多层次、专业化服务的转变,在促进全区经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参与多家公司破产重组工作,确保企业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范运行。积极参与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3+1+N”模式中公职律师的业务指导和协调作用,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接受区政府及部门的委托,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方式,有效解决了政府有偿资金、财政担保责任、历史遗留金融不良贷款纠纷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