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省政府部门开展《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执法检查

29.04.2015  21:20

10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召开3次座谈会,听取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处室的汇报,查看了行政复议办案场所,查阅了相关制度文件和行政复议案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少华,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建华,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朱晓峰参加检查。

      于建成认为,有关部门领导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对《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认识比较深刻,采取有力措施,抓队伍、抓基础、抓规范、抓宣传、抓案件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他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议影响力,让群众解决行政争议时,首先选择行政复议渠道;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强化行政复议权威性;进一步创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实效性。

      孟富强指出,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对6个市和3个省政府部门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树立法治观念,加强相关制度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办案经费和场所,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提供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下一步,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形成做好行政复议的意见,向人大及省政府报告,抓好贯彻落实。

      (信息来源:山东省政府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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