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司法局着力推进基层“三治”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4.05.2018  11:01

    近日,昌邑市司法局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契机,深入村(社区)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出谋划策,推进乡村民主“自治”。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局,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后两个月时间,对村规民约、村(社区)重大经济合同进行细致法律把关,提出各类法律意见建议700余条,为基层“自治”提供精准法治支持。主动参与村(社区)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大会、村(社区)听证会等,为各项自治事务提供针对性法律解决方案,运用法律推进乡村有序“自治”。

    二是普法工作者送法“进村入户”,强化群众“法治”思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广大普法工作者开展“春风送法”专项行动,针对春季为“农耕季”“务工季”的季节特点,组织普法工作者到田间地头、劳务市场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起。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微普法”,通过村委会“大喇叭”开展法律知识“村村响”,通过“案件重演”以案释法,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群众直观感受,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三是人民调解员走村串户,倡导文明有序“德治”。借助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利时机,扎实推进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各村级调委会均已落实场所、人员,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夯实基础。各村调解员“进东家、去西家”,开展矛盾纠纷“日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即知即调”,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注重“法理结合、法德互促”,做到调解一件矛盾纠纷,普及一次法律知识,弘扬一次传统美德,确保调解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