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推广高校学分制收费 高职院校将纳入试点

05.11.2014  09:02

齐鲁网济南11月4日讯(记者 张雯婷 刘岩)山东开展高校学分制管理试点将满一年,日前,高校学费改革再度进入人们的视野。记者了解到,山东将在山东大学等7所高校试点基础上,逐步增加试点普通高校,并将扩大高

校收费自主权。

11月4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进价格简政放权,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全部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方案》提出,要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其中,将推进高校学费改革,完善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收费形成机制,促进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山东拟推广高校学分制收费 高职院校将纳入试点

去年12月1日起,山东在部分高校开展学分制管理试点,高校学费由按学年收费改为按学分收费,推动固定学制向弹性学制转变,学生可自主选择上课时间,跨校选课学分互认,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部分课程可申请免听,考核不合格可重修,并提供一次免费补考。

根据《方案》,下一步,在山东大学等7所高校试点基础上,山东将逐步增加试点普通高校,并选择部分高职院校纳入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适时在全省高校全面推行。

高校收费不再由政府定价 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调整实施方案于去年底公布,根据新方案,多数专业学费上调,文史类高校学生每学年学费由3400元调整为4000元,理工农类调整为4500元。省物价局局长陈充曾表示,学费调整的主要目的在于让高校学费结构更加合理。

如今,山东在高校收费自主权上,给了省内高校更多的空间:《方案》提出,推进高校收费定价方式改革,将现行公办普通高校收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

此外,《方案》还提出,完善高校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合理调整“211”、“985”工程建设高校、省属优质特色高校与普通高校学费间的价差,适当拉开不同专业之间学费差距,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优化学费结构,鼓励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创新发展,适应应用型大学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