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分高职院校将试点按学分收费

05.11.2014  18:14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将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在山东大学等7所高校试点按学分收费基础上,逐步增加试点普通高校,并选择部分高职院校纳入试点范围。

  方案中提出,将推进高校学费改革。完善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收费形成机制,促进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高校学费由按学年收费改为按学分收费,推动固定学制向弹性学制转变,在山东大学等7所高校试点基础上,逐步增加试点普通高校,并选择部分高职院校纳入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适时在全省高校全面推行。

  同时,推进高校收费定价方式改革,将现行公办普通高校收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完善高校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合理调整“211”、“985”工程建设高校、省属优质特色高校与普通高校学费间的价差,适当拉开不同专业之间学费差距,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优化学费结构,鼓励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创新发展,适应应用型大学建设的需要。完善高职院校收费政策,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此前,山东已经选择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等7所高校进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据介绍,总体而言该项试点实施之后学费标准将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