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10.11.2017  17:38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要求,在规范管理、完善机制、提高办案数质量上狠下功夫,工作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62件,受援群众12210人次,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化建设实现制度化。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增强各项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各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印发了《德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和《2017年德州市法律援助档案归档范围及顺序》,把案件办理重心由卷宗质量向办案质量转变,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经费保障实现机制化。2017年全市争取中央和省补助地方法律援助经费专款296.19万元,同比增长49.6%。各县市区经费按每年不低于25万元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化发放制度,一月一结或一季度一结,截至目前已发放办案补贴 248.3万元,同比增长172%。

三是服务窗口实现标准化。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法律援助窗口功能,统一标识,统一着装,法律援助业务全部实行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各县市区中心全部接入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全部指派资深专业律师值班,按照每日100元-3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值班补贴。

四是参与信访实现常态化。针对重大信访案件、重大矛盾纠纷,法律援助中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为上访群众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共参与处理信访案件2710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352起,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

五是援助门槛实现最低化。为老年人、经济困难人员、农民工、妇女及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办理妇女维权案件2100件,残疾人案件1751件,未成年人案件1132件,老年人案件2510件。办理农民工报酬追讨、工伤赔偿案件3746件,涉及农民工5202人,为农民工讨薪63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