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搭建“四大平台”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1.08.2017  09:32

      近年来,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积极搭建平台,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搭建实体平台。在区、镇办、村(居)分别建立公共法律中心、法律服务工作站、司法行政工作室。统一标识、规章制度、信息公开栏等,开展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矛盾调解、社区矫正等服务项目,建成了“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的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平台建设以来,为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250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8件,受理法律服务事项4570件,调处各类纠纷272起。
      搭建信息平台。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依托,开通集法律宣传、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为一体的“法律服务超市”。做到“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同时,以区、镇办、村(社区)为单位分别设立法律顾问微信群,开通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一线通”“一网通”。目前,已建立微信群400多个,人数达3665人。
      搭建法治宣传平台。与区电视台、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与法同行》《律师说法》栏目,通过讲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和热点案件,以案释法,以法育人,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栏目自开通以来,已播出4期,深受群众欢迎。
      搭建律师服务平台。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每名法律顾问服务村(社区)不超5个的要求,精心遴选102名社会信誉好、法律水平高、热心公益事业的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并将其基本信息、工作职责、服务时间、监督电话、工作程序、权利责任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打通法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区12个镇办465个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到村(社区)服务1172场次,开展法律讲座58场次,提供法律建议473条,起草审查合同101份,解决群体性纠纷3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