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推基础教育改革 高中3年修满144分能领毕业证

06.01.2015  17:42

我省再推基础教育改革 教改放权

根据改革意见,我省初中学考将实行等级制(资料片)记者王晓峰摄

商报济南消息 记者昨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

发了《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对七个方面问题提出改革方案。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坦介绍,《意见》分九部分37条,旨在解决“办学为什么、教学为什么、学习为什么”三个关键问题。在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提出实施德育综合改革,构建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将德育目标融入各科课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高中生的职业体验教育,加强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支持学校开发校本和特色课程,建立实践课程体系,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育人计划。

同时,研究制定全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实施分层教学,在高中全面推行选课走班教学。探索超常儿童少年识别培养机制。探索不同学段分层教学、同一学段多样选择的体育教学模式,积极开展学生联赛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

另外,实施艺术教育普及计划、体育艺术“2+1”文体工程。建设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平台,建立省市两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学考改革

初中学考实行等级制 考试机会不少于两次

意见摘要: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多次考试,考试结果以若干等级或及格、不及格方式呈现。各市自行选择部分科目,为学生提供不少于两次考试机会。同时,调整学业水平考试内容。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将艺术、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试内容,2016年在全省推开。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张琳说:“传统的中考唯分数,排名次,教师、学生都围着考试和分数转,考什么,教师就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为了提高分数,教学内容不断加宽、加深,教师满堂灌、反复讲,学生分分必争,负担越来越重,师生身心俱疲,无暇顾及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张琳表示,将分数制改为以若干等级或及格、不及格方式呈现,淡化了分分计较,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各市具体组织实施,近期,省教育厅也将制定出台《山东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调整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加强工作指导。

记者了解到,在济南,目前初中学考在初二年级时,进行生物、地理考试,考试成绩以A、B、C、D进行等级评价,学生若首次成绩为D,可有一次补考机会。“这其实就在执行初中学考让学生有多次机会考试了,并不是说非要改变初三学考那两天半时间的考试模式。”业内人士说。

关键词:素质评价

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 学校根据需要定录取方案

意见摘要:

改革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多种方式。

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表示,我省将在评价程序、评价内容及组织管理上保证公平公正,杜绝“走过场”和“集中突击”等问题。张志勇说:“我省从2004年开始在全省普通高中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对于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下一步,将更好地规范评价的内容、程序,确保过程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结果公平公正。

张志勇告诉记者,在评价程序上,坚持常态化实施,客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并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切实做到有据可查。在评价内容上,明确以学生品德养成、身心健康、学习能力为主要评价内容,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考察的重点,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建立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关键词:招生平台

地市建立高中统一招生平台 技工学校纳入其中

意见摘要:

建立职普统一、学生自主报考、学校自主录取、服务高中阶段学校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2015年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的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保持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生招生数量大致相当。

记者了解到,2014年,济南市为落实省政府逐步推进“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工作要求,首次执行将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纳入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第一次志愿填报普通中专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学校(填报师范类除外)。

另外,填报师范类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师范类学校优先录取。凡第一次填报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志愿的考生,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与技工学校。

关键词:高中学分

3年修满144分能领毕业证

意见摘要:

尊重学生的课程选择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丰富高中选修课,扩大选修学分在高中毕业学分中的比重。

2004年,山东开始在高一新生中实施新课改,同时,省教育厅推出了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作为新课改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根据规定,普通高中不得奖励学生学分,高中学生3个学年总分达到144分方可毕业。

据了解,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条件是: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3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课程II中要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基础素养评定合格。

普通高中要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是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若想获得学分,其修习的课程(模块)须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条件,即学生修习时间要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每个学分不低于15个课时;学分认定考试成绩合格;实验操作、日常作业(报告)、技能、参与过程(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表现等考核合格。

另外,学生因学分认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补考或申请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不得超过2次,仍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本版撰文记者张雯雯郑心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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