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炉 预警分级标准更严

29.12.2017  12:57
  缺少明确的预警分级标准?应急减排措施难以落地?任务分解不够细化?新修订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来了!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12月28日下午,省环保厅对新修订的《应急预案》进行解读。新修订的《应急预案》以基本消灭红色、尽量减少橙色、努力降低其他级别预警响应为目标,纵向上要求省市县都要制定应急预案,横向上要求各有关部门都要制定应急实施方案,平面上要求各涉气企业都要制定应急操作方案,要求“一城一案”、“一厂一策”,形成全省上下、一体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据省环保厅区域协调处处长庄家成介绍,新修订的《应急预案》预警分级标准更加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要求,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由过去按天计算改为现在的按小时均值计算,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同时,实行分级响应措施。

  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此等级启动Ⅳ级响应。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此等级启动Ⅲ级响应。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此等级启动Ⅱ级响应。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此等级启动Ⅰ级响应。

  另外,新修订的《应急预案》细化了减排项目清单。聚焦“三源”(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清单,通过编制“一城一案、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通过错峰运输、错峰生产和限产、轮产、停产等强制措施,实现“削峰降频、降低污染级别”的目的。

  应急减排基数在新修订的《应急预案》中也被确定。僵尸企业、虚假企业、已取缔或计划取缔“散乱污”企业、已淘汰或计划淘汰燃煤小锅炉、已纳入常规性管理的黄标车、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已列入调整产业结构或化解过剩产能而搬迁的企业,此7中类型企业或行为被剔除减排项目清单。

  此外,3种类型企业应急减排量被区别。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且燃煤机组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不计算应急减排量;已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其污染物减排量按1.2倍核算;因市场不景气或环境质量改善提标等原因出现生产负荷不饱和生产的企业,其污染物减排基数按实际生产负荷计算。

  据了解,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基本框架更加科学,由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发布、应急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责任追究、附则10个部分组成。内容由2016版的8个部分,修改为10个部分,修改面比较大。其中删除了1个部分:应急预防;增加了3个部分:保障措施、应急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调整2个部分:组织领导调整为组织机构及职责,监督问责调整为责任追究。没有调整的部分,其中具体内容也有不同的增减,使其内容更加科学和完善。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