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职务犯罪 山东14 名“厅官”被判刑

27.01.2016  10:52

  2015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28.2万件,结案126.8 万件,结案标的额4195亿元,同比上升17.9%、22.7%和61.6%。在惩治刑事犯罪方面,去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3万件,判处罪犯7.8万人,同比上升8.8%和3.3%。

  1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作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据悉,去年,全省法院严惩重大职务犯罪,依法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行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37件,判处罪犯2107人。其中原为省部级2人、厅级14人、县处级52人。审结行贿案件130件,判处罪犯155人。

  毒品犯罪案件

  审结6039件,判处罪犯7295人,同比上升100%和78.3%。

  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审结发生在采矿、消防、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油气运输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54件,判处罪犯218人,同比上升27.3%和25.3%。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探索实行“禁止令”制度,全省法院审结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民事案件736件、行政案件2732件、刑事案件466件。

  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3.5万人,使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贷款、市场准入、高消费、出境、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