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

24.12.2015  15:28

  受本轮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自12月22日起,我省17市均已启动了应急预案。其中,经省级环保与气象部门会商,由于空气质量指数高的德州、聊城、东营、滨州未来空气质量指数超过400,部分时段可能达到500,山东省于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30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红色预警,并自12月24日8时起对德州、聊城、东营、滨州4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 

  截至12月24日11点,德州、聊城、东营、滨州4市启动I级响应,淄博、烟台、潍坊、菏泽4市启动了Ⅱ级响应,济南、青岛、枣庄、济宁、泰安、莱芜、临沂7市启动Ⅲ级响应,威海、日照2市发布了蓝色预警。这是自2013年1月初全国长时间大范围雾霾以来,波及我省范围最大的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为此,我省高度重视,加强预警预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应对。 

   一、加密预警会商频次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预报预警组进一步加强环保气象会商频次,密切关注空气污染变化趋势,结合国家预报指导产品,随时与各市预报组进行会商研判,在努力提高准确率的基础上,力争尽早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本次启动红色预警,也是参照京津冀区域的做法,降低了应急响应的启动门槛,争取提前发挥应急减排措施的削峰降频作用。接到预警组的信息后,应急处置组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请组长发出指令,应急指令发出后,以微信等便捷方式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市应急处置组做好沟通对接,要求各市及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做好调整预警级别的准备,并通过山东环境网站、政务微博和工作微博等形式向公众发布、更新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 

   二、及时调整督导重点   

  在做好省级红色预警信息发布的同时,及时调度省级督导组按空气质量指数变化情况调整督导路线。在6路执法人员已对鲁中、鲁西南、鲁西北、山东半岛等区域进行全面巡查督查的基础上,由省环保厅副厅长带队对空气质量指数较高的德州、聊城等市现场督导,山东半岛督导组也按照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向鲁西南相关市调整。同时,省会城市群冬季大气污染执法联动行动执法人员,也根据省级红色预警应急要求,及时加强了对重点市的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相关部门也按照职责分工,对启动I级响应的城市,对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工地停工、建筑扬尘控制、机动车限行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三、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1189人(次),检查企业6783家(次),检查工地3773处(次)。其中,济南市共出动督察检查人员286余人次,累计出动车辆197辆次,检查企业125余家,检查工地135家。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24小时督查检查组共出动6组检查人员(36人),对市区7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24小时巡查,共累计检查88个点,其中检查工地42个,道路23条,加油站4座,企业18家,混凝土搅拌站5座。青岛市派出2个督查组,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企业92家次,建筑工地58个,检查建筑垃圾外运车辆13车,处罚1辆。淄博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54人,检查企业296家,工地15家,全市设置9个路卡对装载粉性物料车辆等交通扬尘污染进行检查。枣庄市出动执法人员87人,检查59家企业,21处工地,10家砖厂。东营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28人次,检查企业105家次,工地88家次。市政府派出4个督导组对县区进行检查。烟台市共出动90人次,5个工业督察组,3个工地督察组,检查工业企业32家,46台燃煤锅炉,工地48个。潍坊市共派出60余组,人员9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家次,工地200家次左右。济宁市共分10个督导组,累计出动410人次,共落实限产重污染企业47家、停工工程项目工地300个,并对全市交通扬尘进行了检查。泰安市出动91人,检查23家企业,51处工地。威海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检查企业83家,工地46个。其中,62家燃煤锅炉企业限产50%,停工工地5处,市区渣土车禁行。莱芜市出动执法人员63人,检查企业26家,施工工地11个。临沂市全市15个县区共出动255人,检查涉气污染源316个,其中限产63个,停产53个。德州市出动人员263人,出动车辆96辆,检查企业532家,检查停工工地195家。共落实限产企业31家,停产企业520家,停工工地162家。聊城市政府组织各级政府和城管、住建、公安、环保部门加强城市保洁、工地和企业监督以及机动车限行监管的人数达到1200余人次,出动车辆380余车次。滨州市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含住建和部分公安)检查企业53家,生产线7条,工地90处,查处车辆违法行为312起,扣车5辆。菏泽市出动执法人员22名,检查工地27家,企业13家。 

   四、做好宣传和信息发布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人员全天到岗24小时值班,及时向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各市指挥部发送预警信息,每天两次调度各市预警和应急启动情况的信息,并将信息及时报送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协调小组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我省发布省级红色预警后,及时联系国家和省有关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及时发布省级红色预警信息,提请公众采取防护措施,各市也按要求发布了公告。截止目前,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共向环保部、京津冀协作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30多条,编发快报5期,并通过山东环境网站、山东环境政务微博及微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