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划3-5年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标准 推动信息共享

14.10.2015  16:51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

省质监局副局长谷源强介绍将如何结合标准化职能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工作。

齐鲁网 10月14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围绕《规划》及《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省质监局副局长谷源强介绍了将如何结合标准化职能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工作。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确定的省质监局牵头负责“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领域和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和“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两大重点工作要求,省质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搭建了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的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全面覆盖了质监监管业务信息,拓展了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已形成主要包括:质监监管信息、行业监管信息、企业自我声明信息、消费者评价信息、媒体信息等几大类信息质量信用信息体系,逐步实现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是围绕规范和服务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省质监局初步研究建立了涵盖基础类、信息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四个方面内容的社会信用标准体系框架,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需求,承担了《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技术标准部分的编制,以信息采集和共享标准为基础,规划了3-5年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所需标准。另外起草了《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系列地方标准,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是为更好地推动质量信用工作的开展,印发了《2015年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质量信用工作开展。

谷源强副局长介绍,质监局将按照《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标准化职能,重点在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从制定《社会信用信息采集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目录规范》、《社会信用信息交换接口规范》等标准入手,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为消除“信息孤岛”提供标准技术支撑。